2。基本规定2.1、基本要求2,1。1.结构在设计工作年限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应能够承受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期间预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2。应保障结构和结构构件的预定使用要求、3 应保障足够的耐久性要求,2。1,2,结构体系应具有合理的传力路径、能够将结构可能承受的各种作用从作用点传递到抗力构件。2 1 3,当发生可能遭遇的爆炸.撞击,罕遇地震等偶然事件及人为失误时。结构应保持整体稳固性,不应出现与起因不相称的破坏后果,当发生火灾时.结构应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承载力和整体稳固性.2.1.4,根据环境条件对耐久性的影响 结构材料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2,1,5,结构设计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结构方案,2、作用的确定及作用效应分析,3,结构及构件的设计和验算 4 结构及构件的构造.连接措施,5,结构耐久性的设计 6,施工可行性,2.1.6,结构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施工过程应采取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2 1,7,结构应按设计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应定期检查结构状况.进行必要的维护和维修 严禁下列影响结构使用安全的行为。1,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 擅自改变结构用途和使用环境。2 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结构体系及抗震设施,3 擅自增加结构使用荷载。4 损坏地基基础、5,违规存放爆炸性 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6、影响毗邻结构使用安全的结构改造与施工,2、1,8 对结构或其部件进行拆除前、应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和方案,并对拆除过程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制定应急预案,结构拆除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再生利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