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3。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判断及累计耗热量指标计算3.3、1,建筑和建筑热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执行本标准第3章所有强制性条文。2 提交附录B、1的文件 3 按照本标准第3、3节的规定计算建筑物累计耗热量指标、并提交表B,5,7,1和B.5,7。2 3、3。2。建筑物累计耗热量指标计算应采用全年动态模拟计算方法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计算建筑物全年逐时热负荷,得到建筑物供暖季累计耗热量QH.并计算出建筑物累计耗热量指标qH、建筑物累计耗热量指标qH应按下式计算。式中。QH,供暖季累计耗热量 kWh,qH,建筑物累计耗热量指标.kWh m2 ε1。建筑物朝向修正系数、具体数值详附录B 5表,B。5、5。1。ε2,建筑物南向窗墙面积比修正系数.具体数值详附录B、5表B,5。5,2,A,节能计算建筑面积。m2,计算方法详见附录A。2 将计算出的qH与表3,2.4的现行值或表3、2.5的引导值进行对比。1.qH不大于表3、2、4的现行值或引导值即判定为符合节能要求、2、qH大于表3。2、4的现行值或表3,2.5的引导值时。判定为不符合节能要求,并应调整建筑设计相关参数进行重新计算,直至符合节能要求为止。3,3,3、建筑进行累计耗热量指标计算时、围护结构传热系数调整后的数值不应超过表3 2 2的数值、3、3 4、累计耗热量指标计算时外窗.阳台门 窗 幕墙透光部位和屋面天窗的综合太阳得热系数SHGC不应大于0 5,3,3.5.建筑围护结构累计耗热量指标计算应采用专用模拟计算软件 并符合本标准附录B。5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