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Intergrated,emission.standard.of。air。pollutantsGB、16297。1996发布日期、1996月04月12日实施日期,1997年01年01日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在GBJ.4.73,工业,三废 排放试行标准。废气部分和有关其他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 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 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 其余均执行本标准,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GBJ,4.73,工业 三废 排放试行标准,GB 3548.83.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76,84、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 84、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2,84.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1,85,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2。85、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 85、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6、85。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7 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