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消防供电及照明9 1。消防供电9,1 1。本条系针对发生火灾事故时、对消防设备供电提出的基本要求。强调在火灾延续时间内不应当中断供电.9.1.2.核电厂内部发生火灾时,必须依靠电厂内部的消防设施指示有关人员安全疏散、扑救火灾和进行事故排烟等,据调查.多数火灾会造成机组停机甚至厂用电消失。而消防控制装置 消防系统阀组,电梯等消防设备均不应停止供电,如无可靠供电电源 发生火灾时。上述消防设施由于断电将不能发挥作用 即不能及时报警。有效地排出烟气和扑灭火灾、势必造成重大设备损失和人身伤亡。由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内部设有微机,对供电质量要求较高,且汽轮发电机厂房内,网络继电器室内设有UPS,因此规定常规岛范围的汽轮发电机厂房,主。辅助开关站 网络继电器等建筑物室内的消防电源采用UPS母线供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本身携带备用电源.蓄电池.是为了提高供电的可靠性 供电时间不应低于8h。9,1.3。消防稳压泵、排烟风机及加压风机等设备属于消防灭火系统的一部分 因此应有较高的供电可靠性、调查结果表明。不同的机组类型,上述设备的供电方式是不尽相同的。如M310机组一般要求由常备母线供电,该母线分别由单元厂用变压器和高压辅助变压器采用双电源供电.由于两路电源相对独立 满足,类负荷供电要求。对俄罗斯WWER1000机组.由于设有单元机组柴油机。因此消防稳压泵等消防灭火系统设备由单元机组柴油机供电。相当于常规火电机组的保安负荷,同样满足 类负荷供电要求,具体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供电方式.但不应低于按.类负荷供电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