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消防给水.灭火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7 1 一般规定7,1 1。常规岛的消防用水应与核电厂的全厂消防用水统一规划。7,1.2,消防给水系统应满足常规岛最大一次灭火用水量,流量及最大压力要求 注,1,在计算水压时、应采用喷嘴口径19mm的水枪和直径65mm,长度25m的有衬里消防水带,每支水枪的计算流量不应小于5L、s.2 消火栓给水管道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 5m.s.消火栓与水喷雾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合用管道的流速不宜超过5m,s 7、1。3,常规岛的最大一次灭火用水流量应为建筑物或设备需要同时开启的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水喷雾及泡沫灭火系统等系统流量之和中的最大值,消防给水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少于2。00h,7、1.4.常规岛应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7。1,5,常规岛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可按表7 1,5的规定确定.注、1,汽轮发电机组轴承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时应为手动控制.2,电子设备间、计算机室。网络继电器室,控制设备间的闷顶内如有可燃物且净高超过0。8m时,宜装设线型感温探测器 3。危险品库的灭火介质及系统形式应根据储存的物品种类结合现行国家标准、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的要求综合确定 4,开式自动水灭火系统宜设置同类型多回路或两种类型组合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表中未列出的建筑物或设备、其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6,表中,表示无要求 表示或的关系.7。1 6,消火栓给水系统可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水喷雾灭火系统合并设置,7、1.7,在常规岛范围内设置消防给水的稳压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稳压装置的调节水量不宜少于消防给水系统1min的最大流量。2、稳压装置的供水压力不应低于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最高工作压力。3。当有需要时,补水泵及补气泵均为1用1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