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联合支护和全封闭支护8.1、联合支护8,1,1,巷道的联合支护。可由锚喷,拱碹,金属支架三种支护中的两种或三种组成、金属支架仅作为混凝土拱碹或喷射混凝土的加强骨架使用时、可不设置背板.也可采用钢筋制作的格栅钢架代替金属支架,格栅钢架的钢筋直径.主筋宜采用18mm、25mm,联系钢筋宜采用10mm 14mm,8 1.2.联合支护应按新奥法的原则设计.并应按下列要求合理确定初次支护的方式与参数。1,初次支护应能及时施工。及时承载.有效地控制围岩的初期变形与松动 并应具有与围岩条件相适应的可缩性 2,无大面积淋水的巷道 初次支护宜采用锚喷支护,8 1。3.联合支护巷道的支护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第7章的相关规定。8,2,全封闭支护8,2.1,全封闭支护巷道,宜采用下列支护类型,1 整体式完全支架、2,锚喷和整体式完全支架组成的联合支护。3.杆件式完全支架.4、锚喷和杆件式完全支架组成的联合支护,5,整体式完全支架和杆件式支架组成的联合支护.6。锚喷 整体式完全支架和杆件式支架组成的联合支护 8。2,2、全封闭支护应具有与围岩条件相适应的可缩性,8。2,3,整体式完全支架可采用带底拱的直墙半圆拱形,曲墙半圆拱形、马蹄形或圆形拱碹、8。2,4,整体式完全支架的底拱与侧墙宜采用小半径圆弧圆滑连接,8。2、5,全封闭支护的巷道。其底部的弧形部分应采用混凝土充填.充填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10。需要铺底的巷道,当充填面积不大时。充填混凝土也可采用与铺底相同的强度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