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联合支护和全封闭支护8 1、联合支护8,1、1。巷道的联合支护。可由锚喷。拱碹、金属支架三种支护中的两种或三种组成.金属支架仅作为混凝土拱碹或喷射混凝土的加强骨架使用时 可不设置背板、也可采用钢筋制作的格栅钢架代替金属支架 格栅钢架的钢筋直径,主筋宜采用18mm.25mm 联系钢筋宜采用10mm。14mm、8。1,2。联合支护应按新奥法的原则设计 并应按下列要求合理确定初次支护的方式与参数,1,初次支护应能及时施工 及时承载,有效地控制围岩的初期变形与松动.并应具有与围岩条件相适应的可缩性。2.无大面积淋水的巷道,初次支护宜采用锚喷支护 8,1,3 联合支护巷道的支护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 第7章的相关规定.8 2,全封闭支护8.2 1.全封闭支护巷道、宜采用下列支护类型、1、整体式完全支架.2,锚喷和整体式完全支架组成的联合支护、3 杆件式完全支架、4、锚喷和杆件式完全支架组成的联合支护。5.整体式完全支架和杆件式支架组成的联合支护,6、锚喷 整体式完全支架和杆件式支架组成的联合支护。8,2、2,全封闭支护应具有与围岩条件相适应的可缩性.8.2,3、整体式完全支架可采用带底拱的直墙半圆拱形.曲墙半圆拱形、马蹄形或圆形拱碹、8、2,4。整体式完全支架的底拱与侧墙宜采用小半径圆弧圆滑连接,8 2,5。全封闭支护的巷道。其底部的弧形部分应采用混凝土充填、充填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10,需要铺底的巷道,当充填面积不大时、充填混凝土也可采用与铺底相同的强度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