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联合支护和全封闭支护8、1,联合支护8。1、1、巷道的联合支护、可由锚喷,拱碹、金属支架三种支护中的两种或三种组成,金属支架仅作为混凝土拱碹或喷射混凝土的加强骨架使用时 可不设置背板,也可采用钢筋制作的格栅钢架代替金属支架,格栅钢架的钢筋直径,主筋宜采用18mm、25mm、联系钢筋宜采用10mm.14mm。8、1,2。联合支护应按新奥法的原则设计,并应按下列要求合理确定初次支护的方式与参数 1,初次支护应能及时施工,及时承载 有效地控制围岩的初期变形与松动。并应具有与围岩条件相适应的可缩性。2.无大面积淋水的巷道.初次支护宜采用锚喷支护。8,1 3,联合支护巷道的支护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第7章的相关规定、8 2,全封闭支护8 2,1,全封闭支护巷道、宜采用下列支护类型、1.整体式完全支架。2 锚喷和整体式完全支架组成的联合支护。3。杆件式完全支架。4,锚喷和杆件式完全支架组成的联合支护,5 整体式完全支架和杆件式支架组成的联合支护 6、锚喷.整体式完全支架和杆件式支架组成的联合支护,8、2 2 全封闭支护应具有与围岩条件相适应的可缩性、8,2.3,整体式完全支架可采用带底拱的直墙半圆拱形。曲墙半圆拱形,马蹄形或圆形拱碹、8.2 4、整体式完全支架的底拱与侧墙宜采用小半径圆弧圆滑连接,8 2。5,全封闭支护的巷道。其底部的弧形部分应采用混凝土充填、充填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10,需要铺底的巷道。当充填面积不大时。充填混凝土也可采用与铺底相同的强度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