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巷道净断面4。1 一般规定4,1.1.巷道净断面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0。3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巷道净断面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设计,2,主要巷道的净高不得低于2 2m 采用轨道机车运输的巷道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0m 架线电机车运输巷道的净高、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得低于2,4m 其他地点、行人的不得低于2,2m,不行人的不得低于2,1m。3.采、盘。区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0m,薄煤层内的巷道不得低于1 8m、4,巷道净宽不宜小于2.0m、4 1,2.采煤工作面开切眼的高度应与工作面支架安装及正常生产要求相适应,4、1。3,运输巷道的净断面、应按巷道内运行的运输设备及需要运送的最大件的尺寸设计,并应按通风能力校核、4,1,4,不承担运输任务的回风巷和进风巷,其净断面应按通风能力设计。其他巷道应根据其功能要求设计,4、1。5,巷道的通风能力应根据有效过风断面进行计算,4。1,6 无轨运输巷道宜按单车道设计.必要时可设会让站或会让硐室,4,1。7、巷道的净宽和净高。或三心拱 圆弧拱形巷道的壁高,宜以100mm为模数进级.4,1,8、在满足巷道不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宜减少矿井内巷道断面的形式与净断面的尺寸规格.4,2。人行道4.2.1.有人员行走的巷道必须设置人行道.人行道上不得有妨碍人员行走的任何设施和物件,4,2、2。人行道的净高不得小于1 8m,4 2。3.在净高1,6m范围内人行道的宽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行驶无轨运输设备的巷道不得小于1,0m.2 轨道运输巷道 综采矿井不得小于1,0m 其他矿井不得小于0、8m,3.单轨吊运输.架空乘人装置运人巷道不得小于1 0m 4 人车停车地点上下人侧.不得小于1 0m.4、2,4.倾角大于15,的斜巷中.人行道的净高宜按铅垂高度计算 4,2,5,当水沟设于人行道侧,且水沟净宽大于0,5m时.有轨巷道人行道的宽度应根据轨道铺设的要求进行校核,4、3.巷道的净高与净宽4,3,1.巷道的净高与净宽。应根据巷道中运输设备及所运送的物件的高度与宽度 人行道的高度与宽度、安全间隙,检修与操作空问以及管线敷设的高度与宽度计算确定、巷道管线敷设的高度与宽度.应按管线及其敷设装置的最外缘确定 4。3,2 运输巷道直线段的安全间隙。检修与操作空间必须符合表4、3。2的规定。表4。3,2.运输巷道直线段的安全间隙,检修与操作空间的最小值、mm。续表4,3.2注,1,运输设备包括设备本身及运送的物件.管线包括管线本身和敷设装置。2.安全间隙按运输设备,支护结构,管线及其他设施的最突出部分计算、4 3、3,运输巷道曲线段及与之相连的一定长度的直线段中。运输设备两侧的人行道与安全间隙。应在直线段人行道与安全间隙的基础上加宽,4 3、4。轨道运输设备在巷道曲线段运行时,其超宽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1。外侧超宽值 2,内侧超宽值。式中、W、N,分别为曲线外侧,内侧超宽值,mm。L,车厢长度,mm。LB1.车厢正面至第一根轴的距离、mm、LB2。车厢正面至第二根轴的距离,mm,SB 车辆的轴距、mm。KP。按轨道中心线计算的曲线弧长 mm,R。轨道中心线的曲线半径 mm,β,曲线段转角,4 3。5、运输巷道曲线段运输设备两侧人行道与安全间隙的设计加宽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无轨运输巷道宜按下列要求选取、1,行车道中心线曲线半径大于10m时 宜采用300mm,2.行车道中心线曲线半径等于或小于10m时、宜采用600mm,2.有轨运输巷道可按本规范第4 3,4条计算并取整确定。也可按下列要求选取、1.内侧宜采用100mm,2.外侧宜采用200mm。4、3,6 双轨巷道的轨道中心距,应根据运输设备及所运送的物件的宽度与双轨间的安全间隙确定.双轨巷道曲线段及与之相连的一定长度的直线段的轨道中心距,应在直线段轨道中心距的基础上加宽 4,3 7 双轨巷道的轨道中心距宜按表4。3.7选取,表4 3.7.双轨巷道的轨道中心距 mm 注 双轨巷道的轨道中心距应按并列运输设备要求的最大值确定,4.3,8,运输巷道中与曲线段相连的直线段,运输设备两侧的人行道,安全间隙和双轨轨道中心距加宽段的长度.应符合表4,3 8的规定 表4。3,8、运输巷道中与曲线段相连的直线段加宽段长度 mm.4.3、9、无轨运输巷道会让站的净宽.宜按一辆车停车等候,另一辆车减速行。且会车时人员暂停通行的原则设计。会让站可不设人行道,会让站的安全间隙应符合本规范表4.3.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