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4。3,传输装备4。3,1、矿井生产监控系统采用分站或总线传输形式的传输设备配备,应符合本标准第3.3 2条和第3.3.3条的规定 4。3,2,采用工业以太网络传输形式的矿井生产监控系统地面和井下以太网接入设备的配备,宜根据生产监控子系统,生产监控点的分布和数量确定,4,3、3.矿井生产监控系统井下设备应配备不小于2h本安不间断备用电源,4、3,4,矿井生产监控系统的入井电缆或铠装光缆入井口处应配备防雷保护装置。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