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备3 1,一般规定3、1、1,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3。1。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3、1.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应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或干线扩展器 电缆或光缆、传感器,执行器或控制器、电源 避雷装置和其他必要设备组成。3 1。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备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模拟量输入.输出的传输处理误差不应大于1。0.累计量输入传输处理误差不应大于1。0、2,系统的最大巡检周期不应大于30s,误码率不应大于10、8 3 控制响应时间不应大于系统的最大巡检周期,异地控制时间不应大于系统最大巡检周期的2倍 甲烷超限断电及甲烷风电闭锁的控制执行时间不应大于2s、3,1、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传输接口至分站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应小于10km 现场总线式传输接口至干线扩展器最大传输距离不应小于10km、分站或扩展器至传感器和执行器之间传输距离不应小于2km。3.1。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用于井下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1,环境温度,0.40。2,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3 大气压力.80kPa,106kPa、4,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显著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 3。1.7、国有重点煤矿应实现矿务局,公司,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应实现县 市.范围内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