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备3,1、一般规定3、1.1.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3,1。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3,1。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应由主机,传输接口 分站或干线扩展器.电缆或光缆,传感器。执行器或控制器,电源,避雷装置和其他必要设备组成。3、1。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备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模拟量输入 输出的传输处理误差不应大于1.0,累计量输入传输处理误差不应大于1、0.2。系统的最大巡检周期不应大于30s,误码率不应大于10、8。3,控制响应时间不应大于系统的最大巡检周期。异地控制时间不应大于系统最大巡检周期的2倍。甲烷超限断电及甲烷风电闭锁的控制执行时间不应大于2s,3。1.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传输接口至分站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应小于10km 现场总线式传输接口至干线扩展器最大传输距离不应小于10km.分站或扩展器至传感器和执行器之间传输距离不应小于2km.3,1,6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用于井下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1。环境温度,0,40。2.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3,大气压力。80kPa,106kPa.4.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显著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 3 1,7。国有重点煤矿应实现矿务局、公司,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应实现县 市、范围内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