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备3.1.一般规定3,1.1,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3.1 2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3、1 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应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或干线扩展器、电缆或光缆,传感器 执行器或控制器.电源,避雷装置和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3,1,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备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模拟量输入,输出的传输处理误差不应大于1,0,累计量输入传输处理误差不应大于1.0.2.系统的最大巡检周期不应大于30s.误码率不应大于10。8 3,控制响应时间不应大于系统的最大巡检周期、异地控制时间不应大于系统最大巡检周期的2倍 甲烷超限断电及甲烷风电闭锁的控制执行时间不应大于2s.3.1,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传输接口至分站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应小于10km,现场总线式传输接口至干线扩展器最大传输距离不应小于10km 分站或扩展器至传感器和执行器之间传输距离不应小于2km,3,1。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用于井下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1.环境温度 0。40,2。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3,大气压力 80kPa。106kPa.4、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显著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3,1,7,国有重点煤矿应实现矿务局,公司。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应实现县,市,范围内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