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ode。of,acceptance、for construction。quality of.ventilation,and.air,conditioning,worksGB、50243 2016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43 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2,4.2,5。5.2,7.6。2,2,6,2、3,7、2 2。7 2 10、7,2,11,8、2,4,8。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10月25日前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共分12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风管与配件、风管部件.风管系统安装.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空调用冷 热,源与辅助设备安装,空调水系统管道与设备安装,防腐与绝热,系统调试。竣工验收等。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和完善了通风与空调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验收条款、2。根据系统可独立运行与进行功能验证的原则,对本分部工程的子分部进行了重新划分.3,引入并推荐应用现行国家标准.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1部分 小总体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GB。T,2828,11的工程质量验收批的抽样检验评定方法 4、取消了有关工程综合性能的测定与调整的章节内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塘沽路390号、邮政编码、200080、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