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及组织3。3,1。本条规定了管道工程验收的逻辑顺序只能从小到大.从具体到整体。反之则认为违反验收程序,视为验收无效.3,3,2.分项工程为基础的验收单位、验收主,客两方必须是具体工程的负责人,除非职责兼任,高层级管理人员不能替代基层人员进行工程验收,此规定旨在确定质量验收由具体到整体、由基层到高层,按照职责对称的组织模式 第3、3,3、3 3,4条进一步体现了此含义、3、3。3 3,3。4.按照职责对称原则。分部,子分部,工程由工程总监和业主 施工单位的项目级负责人验收,由于分部.子分部、工程属于建设工程中比较大的验收事项,作为项目级别的负责人理应参与验收事宜 设计单位负责人参与验收、旨在从设计角度对管道分部工程进行验证性考察,以发现设计功能性和结构性方面的问题,使工程验收更具可靠性。管道工程作为具有独立功能的单位,子单位、工程时。其验收程序更应如此 3 3,5。本条规定了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和验收程序,由于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的双方主体是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承包合同的权利义务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亦应对建设单位负责。因此分包单位对承建的工程进行检验时.总包单位应参加 检验合格后 分包单位应将工程的有关资料移交总包单位.待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验收。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将分包单位纳入自己的管理体系 作为体系的一部分。总承包商对施工记录的任何施工单位人员签字负有责任.反过来这些签字也代表了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的验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