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及组织3,3。1、本条规定了管道工程验收的逻辑顺序只能从小到大。从具体到整体。反之则认为违反验收程序,视为验收无效,3、3。2、分项工程为基础的验收单位,验收主 客两方必须是具体工程的负责人,除非职责兼任。高层级管理人员不能替代基层人员进行工程验收 此规定旨在确定质量验收由具体到整体,由基层到高层.按照职责对称的组织模式。第3、3.3,3。3.4条进一步体现了此含义 3。3。3、3、3 4、按照职责对称原则.分部。子分部、工程由工程总监和业主,施工单位的项目级负责人验收 由于分部,子分部.工程属于建设工程中比较大的验收事项。作为项目级别的负责人理应参与验收事宜,设计单位负责人参与验收,旨在从设计角度对管道分部工程进行验证性考察.以发现设计功能性和结构性方面的问题、使工程验收更具可靠性、管道工程作为具有独立功能的单位 子单位.工程时,其验收程序更应如此.3、3,5.本条规定了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和验收程序,由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双方主体是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承包合同的权利义务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负责。亦应对建设单位负责.因此分包单位对承建的工程进行检验时 总包单位应参加,检验合格后 分包单位应将工程的有关资料移交总包单位.待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验收、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将分包单位纳入自己的管理体系.作为体系的一部分,总承包商对施工记录的任何施工单位人员签字负有责任 反过来这些签字也代表了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的验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