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Code、for.design,of,fire protection、and。prevention of.alcoholic。beverages factoryGB。50694.201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98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酒厂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酒厂设计防火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694 2011 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4 1,4。4,1、5 4,1。6,4、1,9,4.1、11,4 2、1,4、2 2.4。3,3 5、0,1,5.0。11,6,1,1 6,1、2.6。1,3 6。1。4、6,1。6、6、1,8、6、1,11,6、2,1、6、2、2 6,2。3。7.1、1 7,3。3 8,0.1 8,0.2,8,0.5.8、0,6 8,0 7。9.1 3。9 1、5,9。1,7,9.1 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由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酒厂的防火设计实践经验和火灾教训、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开展了必要的专题研究和试验论证、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设计 生产、消防监督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9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 术语、火灾危险性分类,耐火等级和防火分区,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生产工艺防火防爆 储存。消防给水 灭火设施和排水 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排烟.电气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往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18号、邮政编码。610036。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参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剑南春.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商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四川威特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首安工业消防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 宋晓勇 倪照鹏 潘、京,杨、庆,祁晓霞。朱渝生,刘海燕。黄,勇 刘。沙.李彦军.郭、捷.郭小明,唐 奎,党 纪,李修建,王 宁,李孝权,董.辉,汪映标,刘,敏。主要审查人 刘宝珺、林祥棣。方汝清,刘家铎。杨.光.王祥文,亓延军,赵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