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for、installation、and、acceptance,of。foam,extinguishing。systemsGB、50281。2006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3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81,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4,2.1,4、2。6、4,3,3,5 2 6.5、3。4 5.5,1 3.7款、5.5,6,2款 6。2,6,7,1,3、8。1 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9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6月19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 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文,的要求.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深圳捷星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卫士消防设备分公司、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等单位共同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对我国泡沫灭火系统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的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在总结多年来我国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和国内相关标准.规范.对,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98进行了全面修订 同时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设计.施工、院校 制造、消防监督 应用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定稿。本规范共分8章和4个附录,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进场检验,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 维护管理及附录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规范管理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编3003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深圳捷星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卫士消防设备分公司 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主要起草人,东靖飞,石守文 沈纹,宋旭东。刘国祝,李深梁 冯松,杜增虎、伍建许,杨丙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