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for,installation。and。acceptance of foam.extinguishing,systemsGB,50281、2006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3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281,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 第4。2.1。4、2,6,4,3,3,5.2,6,5,3 4、5、5.1 3。7款,5,5,6.2款 6.2.6,7.1。3、8。1、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9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6月19日前 言.根据建设部 关于印发。二 二,二 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文 的要求。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主编 具体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深圳捷星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卫士消防设备分公司 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等单位共同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 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消防工作方针 对我国泡沫灭火系统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的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在总结多年来我国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和国内相关标准.规范、对.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 98进行了全面修订。同时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设计,施工、院校。制造,消防监督 应用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定稿,本规范共分8章和4个附录 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 进场检验 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维护管理及附录等。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规范管理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邮编3003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 深圳捷星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卫士消防设备分公司,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 主要起草人、东靖飞.石守文,沈纹,宋旭东.刘国祝,李深梁。冯松.杜增虎、伍建许.杨丙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