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installation,and,acceptance of、foam,extinguishing、systemsGB、50281,2006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3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281.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4,2,1.4。2 6,4,3、3.5 2,6,5、3,4。5,5,1、3 7款,5。5.6,2款 6 2。6,7,1、3 8、1.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81,9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6月19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文,的要求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主编 具体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深圳捷星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卫士消防设备分公司 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等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消防工作方针,对我国泡沫灭火系统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的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 在总结多年来我国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了美国 英国等发达国家和国内相关标准,规范,对.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98进行了全面修订,同时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设计、施工,院校 制造,消防监督,应用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定稿,本规范共分8章和4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进场检验.系统施工 系统调试.系统验收。维护管理及附录等。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规范管理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邮编3003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深圳捷星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卫士消防设备分公司.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 主要起草人。东靖飞,石守文.沈纹、宋旭东 刘国祝,李深梁 冯松,杜增虎、伍建许,杨丙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