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for,installation,and。acceptance。of.foam,extinguishing.systemsGB 50281、2006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2006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3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281。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 第4、2,1、4、2,6.4。3,3、5,2,6。5.3,4,5,5,1,3,7款,5,5,6 2款。6.2,6,7.1,3,8。1、4条 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9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6月19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二。二,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003,102号文,的要求,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深圳捷星工程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卫士消防设备分公司。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等单位共同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对我国泡沫灭火系统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的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在总结多年来我国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和国内相关标准,规范.对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98进行了全面修订。同时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设计。施工.院校、制造,消防监督。应用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和4个附录 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进场检验,系统施工、系统调试,系统验收 维护管理及附录等。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规范管理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编3003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深圳捷星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平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卫士消防设备分公司,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主要起草人.东靖飞,石守文,沈纹、宋旭东 刘国祝 李深梁,冯松 杜增虎。伍建许。杨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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