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维护管理8,1.一般规定8,1 1,泡沫灭火系统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8,1 2,泡沫灭火系统投入运行前。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设单位应配齐经过专门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的人员负责系统的维护,管理,操作和定期检查。2。已建立泡沫灭火系统的技术档案 并应具备本规范第3。0。9条所规定的文件资料和第8.1。3条有关资料、8、1,3,泡沫灭火系统投入运行时。维护,管理应具备下列资料.1,系统组件的安装使用说明书,2 操作规程和系统流程图 3、值班员职责.4,本规范附录D泡沫灭火系统维护管理记录,8、1。4。对检查和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 对损坏或不合格者应立即更换。并应复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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