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投。标,第十二条。投标人一般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国内外经济组织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总资产六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二亿五千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 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三.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35、四。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 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条件根据招标实际情况相应调整的 应经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第十四条,两个以上的国内外经济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标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应当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出资比例、相互关系,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控股方为联合体主办人 第十五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第十六条。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额度,期限和形式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担保的额度一般为项目投资的千分之三。但最高不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招标代理需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暂行规定,2006年3月4日公告、和我厅。关于在工程招标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晋交监字 2006.9号。文件要求,对参与投标企业向省检查院提出查询申请.检察机关的告知结果。作为招标评标文件评分规则的减分项,第十八条.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不得采取商业贿赂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