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创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 的通知,安委。2016,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 2016.42号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督促各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有效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巡查.不同于一般性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工作调研 主要是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年度工作安排。派出安全生产巡查组、以下简称巡查组 深入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单位巡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督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 有效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第四条,巡查对象主要是各直属单位及各区,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巡查交通运输行业各集团企业及中央驻津企业、巡查不应影响被巡查单位的正常工作,第五条 巡查工作结束后,市交通运输委安委会将巡查结果纳入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并报送委组织人事部门 巡查工作原则上不直接查处具体问题和事故隐患。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