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创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安委.2016。2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6.42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 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督促各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有效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巡查,不同于一般性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工作调研,主要是根据市交通运输委年度工作安排.派出安全生产巡查组 以下简称巡查组 深入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单位巡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督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有效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第四条.巡查对象主要是各直属单位及各区,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可延伸巡查交通运输行业各集团企业及中央驻津企业 巡查不应影响被巡查单位的正常工作,第五条,巡查工作结束后、市交通运输委安委会将巡查结果纳入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并报送委组织人事部门,巡查工作原则上不直接查处具体问题和事故隐患,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