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C、面积和体积的计算C,0 1 建筑面积.A0,应按各层外墙外包线围成的平面面积的总和计算,当半地下室或地下室为供暖空间时。A0应包括半地下室或地下室的面积。当半地下室或地下室为非供暖空间时,A0不包括半地下室或地下室的面积,C、0 2、建筑外表面积,F.为建筑物与空气接触的屋面.接触室外空气的地板面积和各朝向外墙,外窗.外门面积之和.C、0,3 屋面面积,Fw、应按支承屋面的外墙外包线围成的面积计算,对于坡屋面,当保温做在供暖空间楼板的上面且满足节能要求时,可按供暖空间楼板的水平面积计算,否则应按实际展开面积计算。当坡屋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大于45,时,坡屋面应以屋脊线为界按朝向分别计算。C.0。4 建筑体积,V0,应按与计算建筑面积所对应的建筑物外表面与供暖空间底层地面或地板所围成的体积计算,C.0。5,外窗,包括透光幕墙、面积。Fmc 应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取洞口面积 C 0,6、外墙面积.Fq,应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某一朝向的外墙面积应由该朝向立面面积减去外窗,包括透光幕墙,面积构成。C 0。7,外门面积 Fm、应按不同朝向分别计算,取洞口面积 计算窗墙面积比,应计算在所在朝向的外窗面积内、C.0,8,周边地面面积。Fdm,应按外墙内侧2m以内围成的与土壤接触的面积进行计算,C,0 9,某朝向有外凸部分时。外墙和外窗等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1,当凸出部分的长度、垂直于该朝向的尺寸 小于或等于1、5m时.该凸出部分的全部外墙和外窗面积应计入该朝向的外墙和外窗总面积,2,当凸出部分的长度大于1.5m时.该凸出部分应按各自实际朝向计入各自朝向的外墙和外窗总面积,C,0,10 某朝向有内凹部分时、外墙和外窗等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1、当凹入部分的宽度.B、平行于该朝向的尺寸.大于等于凹入部分的深度,D,时、该凹入部分的正面外墙和外窗.侧面外墙和外窗应按各自的实际朝向分别计入各朝向的外墙和外窗总面积。见图C,0,10、1.2。当凹入部分的宽度。B,平行于该朝向的尺寸、小于凹入部分的深度,D,时,该凹入部分的两个侧面外墙和外窗面积应计入北向的外墙和外窗总面积。该凹入部分的正面外墙和外窗面积应计入该朝向的外墙和外窗总面积,见图C、0。10,1,3,东.西墙有凹槽时、其开口宽为B,南窗中心线距凹槽边线为D。当B.D.1,凹槽内的南窗和墙应视同东.西向、否则凹槽内的南窗和墙均应视同北向。凹槽处的东南角窗和西南角窗均应视同东 西向窗 见图C,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