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3,5 1。甲类公共建筑在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前.应对设计建筑的热工性能进行核查、当满足表3,5,1限值要求时。方可进行权衡判断.3、5,2。当建筑和建筑热工设计满足本标准第3章全部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时.应按附录A的要求直接判定围护结构热工设计符合要求,当甲类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设计不能满足本标准第3,2、2,3,2.5。3 3 1条中的任何一条规定时,应进行权衡判断,3.5,3,权衡判断应首先计算参照建筑在规定条件下的全年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然后计算设计建筑在相同条件下的全年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当设计建筑的全年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小于或等于参照建筑全年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时.应判定建筑围护结构的总体热工性能符合节能要求 当设计建筑的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大于参照建筑的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时 应调整设计建筑的计算参数并重新计算,直至设计建筑的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不大于参照建筑的供暖和空气调节能耗,3.5,4。参照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向,内部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应与设计建筑完全一致.当设计建筑的单一朝向窗墙面积比大于第3。3、1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的每个外窗。包括透光幕墙、都应按某一比例缩小。使参照建筑的窗墙面积比符合本标准第3.3 1条的规定,当设计建筑的屋顶透光部分的面积大于本标准第3,2,5条的规定时、参照建筑的屋顶透光部分的面积应按比例缩小,使参照建筑的屋顶透光部分面积符合本标准第3、2,5条的规定 3,5 5,参照建筑外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参数取值应完全符合本标准第3、3,1条的规定.参照建筑的外墙和屋面的构造应与设计建筑一致,当本标准第3、3。1条对外窗、包括透光幕墙.太阳得热系数未做规定时、参照建筑外窗 包括透光幕墙.的太阳得热系数应与设计建筑一致,3、5.6.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应采用经过鉴定或评估的建筑节能专用计算软件.软件中所设定的条件和参数应满足本标准附录B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