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交易程序第二十条.排污单位可出让排污权的交易由本单位负责委托、政府储备排污权由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出让委托、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回购形成的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受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由市排污权交易中心负责出让.第二十一条,各县,市。区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委托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出让政府储备排污权 需提供书面委托函.政府储备排污权认定表.说明委托交易的政府储备排污权种类 数量,来源、排污权抵押贷款金融机构申请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回购排污权 需提供书面回购申请,并附排污权抵押贷款合同等证明资料,第二十二条,排污单位委托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出让排污权.需提交以下资料,1 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出让委托书.2,排污许可证 正本和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现有排污单位因暂时停产或建设项目不再建设等原因不具备领取排污许可证条件的排污单位,提供排污权核定文件,排污权交易鉴证书等排污权有效证件.3,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已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新式工商营业执照的排污单位,提供新式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出让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取缔、淘汰.关停项目的证明材料或项目减排的证明资料。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现场检查记录或取缔,淘汰,关停设施照片或有资质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等.以上资料加盖排污单位公章。排污单位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二十三条。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在收到排污单位出让委托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资料的审核。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向出让方出具。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出让委托受理通知书。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第二十四条、排污单位委托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出让排污权时,可针对特定交易对象,通过协议出让方式进行、也可采取公开出让方式、委托交易时 出让委托方有明确出让意向的,经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审核后可直接办理交易手续、并发布交易信息、采取公开出让方式的.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向出让方出具 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出让委托受理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长治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发布 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出让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第二十五条,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出让公告 应包括以下内容,1 出让标的名称 2.出让标的数量,3、出让标的当前所在的区域位置.4、出让标的交易竞价起始价、5.受让方须具备的条件。6,受让方申请受理截止时间,7,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在排污权出让信息公告期内 排污权出让方可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排污权意向受让方达成排污权交易协议,经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审核后符合交易条件的 办理排污权交易手续,并由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变更出让公告信息,公告期满后、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可对公告出让排污权组织交易,第二十六条,有购买意向的受让方.可到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填写意向受让登记表.并提交以下资料.1。排污权受让申请书,2,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已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新式工商营业执照的排污单位 提供新式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受让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二十七条.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在收到意向受让方申请资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资料齐全的 出具,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意向受让方在约定时间内按照排污权交易基准价向市排污权交易中心缴纳购买所需排污权全部交易金额40,的交易保证金及全部交易手续费。第二十八条.交易双方委托成立后.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在长治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发布交易方式公告.第二十九条、在排污权交易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停交易 一、第三方对出让标的权属提出异议 且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材料的,二.交易竞价中所有报价低于规定的交易基准价的,三.其他需要暂停交易的情形 排污权交易暂停后 由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对交易标的和价格重新审核认定。符合有关规定的,交易继续进行,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交易中止。退回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第三十条。排污权交易意向达成后、排污权出让委托方和受让方在市排污权交易中心组织下签订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合同,交易合同一式三份。分别由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和交易双方留存.第三十一条,交易价款结算、一。交易双方签订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此前缴纳的受让保证金可用于冲抵交易价款.其余款项在排污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转入市排污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二 交易价款统一以人民币结算 第三十二条。缴纳政府储备排污权交易金额较大,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排污单位 经企业申请.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可分期缴纳政府储备排污权交易资金、缴纳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且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前必须全部缴清 缴款比例为。一、政府储备排污权交易资金总额在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 购买企业需一次性缴清,二、政府储备排污权交易资金总额在300万元,800万元、含800万元.的、首次缴款不得低于应缴款总额的50。三、政府储备排污权交易资金总额在800万元以上的,首次缴款不得低于应缴款总额的40、第三十三条。受让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的处置。一。在,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约定的有效服务期限内,意向受让方没有取得受让排污权的.其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在服务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全额退还 二 意向受让方在.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约定的有效服务期限内.未取得申请受让排污权全部数额的 其交易价款少于受让保证金金额的。其受让保证金与交易价款差额部分在服务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市排污权交易中心退还、交易手续费按实际发生的交易业务量依标准收取、多余退还.三 受让申请得到受理、无故未参加市排污权交易中心组织的交易活动的,受让保证金由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全额退还 但已按照排污权交易基准价和意向受让方全部受让申请排污权核算交易金额缴纳的交易手续费不予退还,四.排污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排污权交易合同的、已缴纳的排污权交易手续费不予退还,按照合同法的规定 由出让方向合同对方当事人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五,市排污权交易中心退还受让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时 不计利息.第三十四条。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在交易双方完成交易合同签订和交易价款结算手续后。向排污权交易双方出具。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鉴证书、并在出让方排污许可证副本原件上备书盖章。注明排污单位已出让的排污权及出让时间,出让排污权的有效证件不是排污许可证的,由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将出让信息书面告知负责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分期缴纳排污权交易金额的,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向受让方出具.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鉴证书 时,应同时备注分期缴纳要求,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在向交易双方出具。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鉴证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不含利息 转入出让方指定账户、第三十五条,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在向交易双方出具,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鉴证书 之时排污权交易即为生效 第三十六条、排污单位应在排污权交易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负责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