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供水水质管理第四十四条,城市供水水质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及自建设施供水,包括二次供水,深度净化处理水.的水质、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 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深度净化处理水.是指利用活性碳,膜等技术对城市自来水或者其他原水做进一步处理后、通过不同方式供给城市居民饮用的水 第四十五条。城市供水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第四十六条 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责任义务。一,编制城市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二。建立健全日常水质检测机构和检测制度.提高水质检测能力,三、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四 做好各项检测分析资料和水质报表存档工作、接受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检查.五.按月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如实报告供水水质检测数据,六.按照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布有关水质信息。接受信息查询.第四十七条,城市供水单位从事生产和水质检测的人员。应当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第四十八条,城市供水单位上报的水质检测数据,应当是经质监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的数据、水质检测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水质检测数据按程序报送、第四十九条,经二次供水到达用户的,二次供水的水质由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负责。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水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水质管理。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建立登记制度,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必须由取得卫生资质 并在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单位实施。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要委托河南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地方站对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进行水质检测或抽查,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对二次供水水质检测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令二次供水管理单位限期整改。第五十条。发现城市供水水质安全隐患或者安全事故后,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城市供水水质安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者扩大、并保障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用水.城市供水企业、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立即组织人员查明情况、组织抢险抢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