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河南省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体系通用要求 DB41/T 1980-2020
  • 平顶山市预包装食品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 DB4104/T 102-2020
  • 鹤壁市居家养老助洁机构服务规范 DB4106/T 19-2020
  • 鹤壁市病害动物及其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控技术规范 DB4106/T 23-2020
  • 开封市现场检验管理规范 DB4102/T 013-2020
  • 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 2024年
  • 安阳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 DB4105/T 151-2020
  • 郑州市食品生产企业6S现场管理规范 DB4101/T 11-2020
  • 新乡市卫河保护条例 2024年
  • 河南省径流小区布设与监测技术规程 DB41/T 2078-2020
。第三章.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进能源结构、发展集中供热 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市环保部门根据本市大气环境保护的要求、提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范围和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第二十条、在城市建成区内的单位、手烧燃煤锅炉,茶.浴。炉 大灶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 煤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集中供热管网、燃气管网覆盖区内已建额定蒸发量十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不含十吨锅炉 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其相当的窑炉,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关闭或改用清洁能源,本条前两款规定的期限由市.县 市,环保部门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安监等部门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二十一条.在城市建成区内允许燃煤的区域。必须使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低硫低灰份优质煤。不得销售,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煤及煤制品,第二十二条,除已经批准建设的热电联产等项目外,城区及近郊区不得新建燃煤电厂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和窑炉 已建和已经批准建设的燃煤电厂、额定蒸发量十吨以上的燃煤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其相当的窑炉、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必须配套建设脱硫 除尘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控制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并对产生的氮氧化物采取控制措施、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