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后期处置.一.善后处置.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有关单位与部门要组织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包括对因参加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致病 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抚恤,征用物资补偿及损坏征用物资的赔偿 协调保险公司及时按约理赔、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后果和影响。妥善安置、补偿和慰问受伤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市指挥部负责协调做好相关工作.二。社会救助。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法做好境内,外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接受、管理,分配,使用和监督.三。保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对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的保险受理,赔付工作、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结,现场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的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应急处置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参与救援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响应.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救援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上报总结评估报告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总结评估报告.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较大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的总结评估报告,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市人民政府.五、事故信息资料的保全与事故调查。应急过程中,要尽量搜集生产安全事发地现场的原始信息 保证应急和事发地现场信息采集人员安全,对事发地现场多方采集影像资料,为事故调查 总结应急经验保留第一手资料,应急结束后,要立即采取措施保全事故证据、资料、对必须拆除,移动的事故现场设施、做好标记,保留影像图片,对现场采集.留存的所有现场证据 资料及技术档案、要登记造册。编号。并交由事故调查主管部门保存、移交证据须经办人签名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由市安监局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 市政府直接组成调查组或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与事故报告的拟定按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