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有关单位与部门要组织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对因参加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致病 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抚恤,征用物资补偿及损坏征用物资的赔偿.协调保险公司及时按约理赔 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后果和影响。妥善安置。补偿和慰问受伤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市指挥部负责协调做好相关工作,二.社会救助 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法做好境内.外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接受、管理,分配.使用和监督,三、保险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对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的保险受理。赔付工作。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结、现场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的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应急处置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参与救援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响应.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救援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上报总结评估报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总结评估报告.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市指挥部办公室。较大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的总结评估报告、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市人民政府,五 事故信息资料的保全与事故调查 应急过程中。要尽量搜集生产安全事发地现场的原始信息.保证应急和事发地现场信息采集人员安全,对事发地现场多方采集影像资料。为事故调查,总结应急经验保留第一手资料、应急结束后 要立即采取措施保全事故证据,资料、对必须拆除 移动的事故现场设施,做好标记。保留影像图片,对现场采集。留存的所有现场证据,资料及技术档案.要登记造册.编号 并交由事故调查主管部门保存 移交证据须经办人签名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由市安监局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市政府直接组成调查组或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与事故报告的拟定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