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烟台市裸露山体喷播技术规范 DB3706/T 71-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服务接口规范 DB37/T 4225-2020
  • 山东省长期护理保险管理与服务 总则 DB37/T 4237-2020
  • 山东省电梯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指南 DB37/T 4197-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8部分:工伤保险信息 DB37/T 4221.8-2020
  • 山东省水利数据服务技术规范 DB37/T 4318-2021
  • 山东省化工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评估指南 DB37/T 4212-2020
  • 潍坊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指南 DB3707/T 26-2020
  • 烟台市海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DB3706/T 67-2020
  •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实施规程 DB37/T 4242-2020
第六章、附 则 第三十条.各地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相关规定,第三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由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15年6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22日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