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及出入口设置第五十三条。城市道路按照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类。各类道路的红线宽度按附表10规定控制 道路用地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隔带和绿化带五部分组成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道,城市各级道路上机动车道的设置应符合附表10的规定、第五十五条、非机动车道。各城区应逐步建立独立的非机动车道路系统。以完善城市的交通体系,非机动车道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一,一般规定。当非机动车道设置于机动车道两侧时,单侧宽度不少于3.5米、当非机动车道单独设置时。宽度不少于5米、二,区域规定,单向最小宽度值。市中心区。商业区5,5米、一般地区3 5米、工业区3.5米.第五十六条,人行道.人行道设置规定。单向最小宽度值 市中心区、商业区、交通枢纽地段5米.一般地区3米,工业区3米。第五十七条 分隔带、分隔带分为中间分隔带,机非分隔带,人车分隔带三种,需要设置时应满足下列要求.中间分隔带最小宽度不低于3米 机非,人车分隔带最低不小于1.5米,城市出入口通道及公交线路集中的主干道上机非分隔带不宜低于3米、第五十八条 绿化带 城市道路用地中,一般应在人行道外侧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带,设置时,其最小宽度为3米,第五十九条、为保证城市交通的畅通和安全。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转弯半径 应符合下列要求,主干路,20、30米。次于路12,16米。支、路。10,12米.两条不同等级的道路交叉.其转弯半径按等级高的道路确定 行车最小转弯半径9米,第六十条,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应不小于150米,同时应满足消防要求.第六十一条,居住区内主要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 其交角不宜小于75度.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第六十二条。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长度不宜大于120米、并应设不小于12米x、12米的回车场地、第六十三条。城市大型文化.体育 商业、服务。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的坡道宽度应不小于2.5米。纵坡应不大于3 坡道总长度不得超过100米 第六十四条,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规定如下,一。建筑基地的机动车出入口 应在基地周边等级最低的道路上安排.如需在不同等级的道路上分别开设多个机动车出入口的、应根据道路等级 按从低到高的顺序安排.二 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距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满足表13的要求,第六十五条、全市或全区性集会。纪念.生活游览广场和交通广场面积计入道路广场面积,其用地面积标准由城市总体规划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六十六条、公共停车场,库,应主要设置于市中心、商业区 体育中心及主要交通枢纽处.公共停车场的位置和规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或由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第六十七条,公共停车场应有良好的视野,公共停车场的出入口宜设在主干路上、亦可设置在次干路或支路上,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米.距交叉口距离按附表11的规定执行。表11,出入口与道路交叉口的距离,米,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相交道路性质.建筑基础所临道路性质.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小区路主干路。100755040次干路、75505040支路 50404040小区路、4040、第六十八条.建设工程实施配建停车位指标控制规定,配建指标应符合附表12的规定,第六十九条,露天停车位须在总图中表示.且必须首先确保庭院绿化用地,停车场、库,须与主体建筑工程同时施工,同时使用.表12、建设工程配建停车位指标类别单位指标备注机动车。自行车、01。一类住宅,车位.户,1,0,2,0,02。二类住宅,车位 户。0,5.2,0.03.三类住宅、车位,户。0。05 2.0。04。市属行政办公 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0。8 4 0.05,非市属行政办公、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0、4。6,0 06、博物馆,群艺馆。科技馆,图书馆。展览馆 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0,5.5,0、07。文化活动中心,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1,0,08、会议室.礼堂.车位.百座,4,0。30。09 剧场。市级电影院 车位,百座、4,0,20,10.一般电影院 车位.百座.1,0,15,11,大型体育场,车位、百座,4,0。20,12。中小型体育场。车位.百座,2,0 30,13,大中专院校。车位 百学生、0 7 20。14.中学 车位、百学生,0,3 70.15.小学 车位 百学生,0。3,10,16,市。区级综合医院 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 2.0,2、0 17,其它医院 诊疗所,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0.3.1 5,18.疗养院,车位.百平方米建筑面积。2,0,1.0,19、商场、车位,百平方米营业面积.1,0。5、0 20.农贸市场,车位,百平方米营业面积,0 3。8。0、21 饭店。酒家,车位 百平方米建筑面积、2,5 4。0,22。高中档宾馆、车位,客房 0。2。23,普通宾馆、招待所.车位、客房。0,1。24,火车站、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4、0.8.0,25,长途汽车站。车位 高峰日每千旅客、2。0、8,0.26、公交枢纽站、车位、高峰日每千旅客,1.0、20,27、旅游区,车位。1公顷游览面积、3、0、10,28.城市公园 车位,1公顷游览面积、6、0。100。第七十条,配建停车场。库,应就近设置、服务半径不得超过150米.并宜采用地下或多层车库的方式。第七十一条.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大于5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出入口之间的净距须大于1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米,当设两个出入口有困难时,可改设一个出入口,但其进出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9米 第七十二条,停车位面积按下列数值取用.小汽车露天停车场。25一30平方米.车位、小汽车室内停车库。30一35平方米,车位。小汽车路边停车带.16、20平方米 车位.自行车露天停车场.1.5,1,8平方米.车位,自行车室内停车场,1,8。2,0平方米。车位,自行车路边停车带 1,0 1.2平方米 车位。第七十三条。各类机动车辆与小汽车停车位的换算系数为.微型汽车0.7.中型汽车2.0。普通汽车2。5,铰接车3,5,第七十四条,建筑用地机动车出入口一般不直接开向城市交通性主干道。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应在用地周边较低级别的道路上安排、如需在不同等级的道路上开设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机动车出入口时,应当按照道路等级由低到高的顺序安排、二 距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 自道路红线直线段起点不应小70米、三.距公园,学校 儿童及残疾人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米、四.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米.五。距人行过街天桥、人行过街地道、人行横道线不应小于20米。六。距铁路道路口,桥梁。隧道。引道端点等不应小于50米,七。应有良好通行条件 当用地出入道路坡宽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用地外道路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