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四十五条.对在城市综合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四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有关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由建设行政执法机关和爱国卫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件 吉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件,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浑江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四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有关城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执示机关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交通管理的,由公安行政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国家交通法规。规章规定予以处罚、第四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有关城市市政府公用设施管理和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由建设行政执法机关依据,吉林省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吉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白山市贯彻实施 吉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细则 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五十条。对违反本规定有关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 由卫生防疫行政执法机构依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五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有关城市工商经营管理的、由工商行政执法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对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城市管理规定的。由有关行政执法主体机关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五十二条 对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接受政府法制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管理相对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