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四章,规费优惠政策第十九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应收取的行政事业收费、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对国家鼓励类的产业和项目。尤其是科技.教育 卫生,农产品加工 新技术转让,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开发所有规费实行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地方收取规费按50,收取。二,鼓励投资开发。三废、利用和生态保护项目、对投资开发,三废,利用,生态保护项目的企业从生产之日起前三年地方收取规费全免,三 对投资通讯 电力,供水,旅游 交通干线的柏油路和水泥路等非营业性基础设施项目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实行全免 其他规费酌情减免 四,利用本地资源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国有集体企业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和其他规费实行全免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一个集中片区内 建筑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并承担片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发任务建设内容的,可以免交城市建设配套费、建筑面积在10.15万平方米范围内、符合前述条件的,减半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六、投资经营者在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中,使用铜仁市权限范围内的水 电。通讯等方面的计价和水、电增容补贴费。地方收取部分全免、七,投资经营者建设项目.可以自选具有相应规范要求资质或资格的设计施工单位.需要协助提供设计、施工,招投标,质监等服务的、保证优先安排并执行最低收费标准,八.以上未涉及的投资项目应缴的规费视其情况实行酌情处理,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