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投资服务政策第二十条,简化报批手续,提供代办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全程代办、投资者在我市投资兴业 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在报批要件齐全情况下,一周内办好本市内的行政审批手续.具体涉及到的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一,投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环保初审 按照环保三同时评审。国土测绘以及土地补偿。地上种植物和建筑物补偿和搬迁完结.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审查批准后.可立即开工建设,其他相关手续由市工业办和行业主管部门予以代办,二。发改局在收到相关资料后.按照投资体制改革有关规定.属市局备案项目.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属上级部门备案的.在报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须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三、规划局在收到有关批文后。在本局权限范围内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不含地形图测绘时间 确定项目的建设范围,位置.建筑红线图并提出规划设计要求和规划许可意见。对选址权限属地区或省管的项目 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申报.四,林业 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属市内可以审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须报上级部门审批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申报,五.国土部门在收到相关部门预审意见后。符合用地条件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有权审批的人民政府申报办理,第二十一条 外商投资。含华侨,港澳台同胞,投资兴办独资.合资 合作经营国家非禁止类项目。投资额度在2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市级代办相关手续,投资额度在2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市级协助企业完善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控制多头检查。优化经济环境 执行、首问责任制,一票收费制.全程代办制。限时办结制 检查报批制,责任追究制 六项制度,加强服务.切实保护企业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实行绿色通行制度。对鼓励类项目企业的管理类车辆.市公安局统一发放。绿色通行证 实行重点保护,不能随意查扣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