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投资服务政策第二十条 简化报批手续。提供代办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全程代办、投资者在我市投资兴业 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 一条龙服务、在报批要件齐全情况下,一周内办好本市内的行政审批手续.具体涉及到的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一,投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环保初审,按照环保三同时评审 国土测绘以及土地补偿。地上种植物和建筑物补偿和搬迁完结 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审查批准后,可立即开工建设、其他相关手续由市工业办和行业主管部门予以代办,二 发改局在收到相关资料后、按照投资体制改革有关规定,属市局备案项目,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属上级部门备案的,在报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须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三、规划局在收到有关批文后,在本局权限范围内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不含地形图测绘时间.确定项目的建设范围。位置。建筑红线图并提出规划设计要求和规划许可意见,对选址权限属地区或省管的项目,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申报,四。林业。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属市内可以审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须报上级部门审批的 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申报 五.国土部门在收到相关部门预审意见后,符合用地条件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有权审批的人民政府申报办理.第二十一条。外商投资。含华侨,港澳台同胞,投资兴办独资.合资、合作经营国家非禁止类项目、投资额度在2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市级代办相关手续,投资额度在2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市级协助企业完善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十二条 控制多头检查,优化经济环境 执行,首问责任制 一票收费制、全程代办制 限时办结制、检查报批制 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加强服务,切实保护企业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三条,实行绿色通行制度.对鼓励类项目企业的管理类车辆、市公安局统一发放.绿色通行证。实行重点保护,不能随意查扣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