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投资服务政策第二十条。简化报批手续 提供代办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全程代办,投资者在我市投资兴业 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 一条龙服务、在报批要件齐全情况下.一周内办好本市内的行政审批手续。具体涉及到的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一 投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环保初审,按照环保三同时评审 国土测绘以及土地补偿,地上种植物和建筑物补偿和搬迁完结.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审查批准后,可立即开工建设 其他相关手续由市工业办和行业主管部门予以代办,二。发改局在收到相关资料后.按照投资体制改革有关规定.属市局备案项目。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属上级部门备案的 在报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须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 三、规划局在收到有关批文后、在本局权限范围内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不含地形图测绘时间 确定项目的建设范围、位置、建筑红线图并提出规划设计要求和规划许可意见。对选址权限属地区或省管的项目,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申报、四。林业.环保、安监,消防等部门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属市内可以审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须报上级部门审批的 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部门申报,五 国土部门在收到相关部门预审意见后 符合用地条件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有权审批的人民政府申报办理.第二十一条、外商投资 含华侨 港澳台同胞 投资兴办独资,合资 合作经营国家非禁止类项目,投资额度在2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市级代办相关手续 投资额度在2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 市级协助企业完善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 控制多头检查、优化经济环境,执行.首问责任制 一票收费制,全程代办制、限时办结制、检查报批制、责任追究制、六项制度,加强服务,切实保护企业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三条 实行绿色通行制度,对鼓励类项目企业的管理类车辆。市公安局统一发放 绿色通行证、实行重点保护.不能随意查扣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