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要把社会治安责任制同经济责任制。领导任期责任制结合起来,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同责任人的政治荣誉,政绩考核 职级晋升和经济利益挂钩。同评选文明单位,企业晋级挂钩,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一票否决的内容包括,县.乡。镇 街道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评选文明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上述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或治安责任人的评选先进,授予模范荣誉称号和晋职晋级 一票否决权由县级以上综合治理委员会提出建议,由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乡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对一票否决可以提出建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决定、第二十二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据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具体要求,每半年检查一次。全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每年检查评比一次.并适时召开会议,兑现奖惩,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第二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 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等荣誉称号或嘉奖.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绩显著的,二.疏导 调解矛盾纠纷。避免重大案件发生成绩显著的,三,教育.挽救,改造违法犯罪人员或帮教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成绩突出的。四、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与民族分裂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五、检举 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见义勇为.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事迹突出的,六,协助公安.司法机关侦破重 特大案件的,七。其他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第二十四条.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部门。单位,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督促其履行,可以提出整改建议或给予通报批评 对仍不履行的,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分建议,接到建议的机关应在30日内将调查,处理情况送交提出建议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可以提出一票否决建议、一 领导不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本地区或本单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二,因主管领导 治安责任人不负责任.发生重、特大案件或恶性事故的.三.因管理松弛 防范措施不落实 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使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又不认真查处的 四 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提出警告、整改建议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五 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力。本单位职工中违法犯罪情况严重的 六。发生重大案件或恶性案件 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七.对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中负伤的公民不予及时抢救治疗的.八.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九.骗取荣誉的 第二十六条。对否决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否决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否决决定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在接到提出申诉的30日内进行复查,作出是否变更否决的决定.并答复要求复查的单位或个人。复查期内否决决定暂不执行,第二十七条、奖惩的审批权限.一,奖励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审批 奖励应以荣誉为主.辅以适当的物质奖励。费用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责。二、处罚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或公安司法机关提出意见 由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