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要把社会治安责任制同经济责任制,领导任期责任制结合起来,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同责任人的政治荣誉、政绩考核、职级晋升和经济利益挂钩。同评选文明单位,企业晋级挂钩.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一票否决的内容包括,县 乡、镇.街道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评选文明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上述单位主要领导 主管领导或治安责任人的评选先进,授予模范荣誉称号和晋职晋级。一票否决权由县级以上综合治理委员会提出建议、由同级人民政府决定。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对一票否决可以提出建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决定,第二十二条 各地区,各部门 各单位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据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具体要求,每半年检查一次。全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每年检查评比一次、并适时召开会议 兑现奖惩.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第二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等荣誉称号或嘉奖 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绩显著的 二 疏导。调解矛盾纠纷.避免重大案件发生成绩显著的。三,教育,挽救。改造违法犯罪人员或帮教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成绩突出的.四,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与民族分裂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五.检举 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见义勇为.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事迹突出的,六 协助公安、司法机关侦破重.特大案件的,七、其他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第二十四条,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部门,单位。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督促其履行、可以提出整改建议或给予通报批评,对仍不履行的 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分建议,接到建议的机关应在30日内将调查。处理情况送交提出建议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可以提出一票否决建议,一,领导不重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本地区或本单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二.因主管领导。治安责任人不负责任、发生重,特大案件或恶性事故的 三,因管理松弛。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 使国家 集体和公民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又不认真查处的,四.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 有关部门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提出警告,整改建议后 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五,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力、本单位职工中违法犯罪情况严重的,六、发生重大案件或恶性案件、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七 对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中负伤的公民不予及时抢救治疗的。八,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九.骗取荣誉的.第二十六条,对否决决定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否决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否决决定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在接到提出申诉的30日内进行复查 作出是否变更否决的决定,并答复要求复查的单位或个人.复查期内否决决定暂不执行,第二十七条,奖惩的审批权限 一,奖励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审批 奖励应以荣誉为主 辅以适当的物质奖励。费用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责。二。处罚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或公安司法机关提出意见,由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