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要把社会治安责任制同经济责任制,领导任期责任制结合起来 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同责任人的政治荣誉,政绩考核,职级晋升和经济利益挂钩.同评选文明单位 企业晋级挂钩,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一票否决的内容包括、县.乡,镇 街道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评选文明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上述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或治安责任人的评选先进,授予模范荣誉称号和晋职晋级 一票否决权由县级以上综合治理委员会提出建议。由同级人民政府决定。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对一票否决可以提出建议 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决定,第二十二条 各地区 各部门 各单位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据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具体要求.每半年检查一次,全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每年检查评比一次。并适时召开会议。兑现奖惩,总结经验 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第二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等荣誉称号或嘉奖。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绩显著的。二、疏导,调解矛盾纠纷.避免重大案件发生成绩显著的、三.教育 挽救、改造违法犯罪人员或帮教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成绩突出的 四.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与民族分裂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五,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见义勇为 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事迹突出的,六.协助公安。司法机关侦破重、特大案件的、七。其他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第二十四条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部门、单位、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督促其履行、可以提出整改建议或给予通报批评,对仍不履行的.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分建议,接到建议的机关应在30日内将调查、处理情况送交提出建议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可以提出一票否决建议,一、领导不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本地区或本单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二.因主管领导,治安责任人不负责任、发生重,特大案件或恶性事故的、三,因管理松弛,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使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又不认真查处的 四,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 有关部门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提出警告。整改建议后 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五、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力。本单位职工中违法犯罪情况严重的,六,发生重大案件或恶性案件。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七.对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中负伤的公民不予及时抢救治疗的.八,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重视 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九,骗取荣誉的。第二十六条,对否决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否决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否决决定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在接到提出申诉的30日内进行复查、作出是否变更否决的决定.并答复要求复查的单位或个人。复查期内否决决定暂不执行,第二十七条,奖惩的审批权限。一、奖励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审批,奖励应以荣誉为主 辅以适当的物质奖励 费用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责。二。处罚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或公安司法机关提出意见,由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 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