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要把社会治安责任制同经济责任制 领导任期责任制结合起来。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同责任人的政治荣誉,政绩考核,职级晋升和经济利益挂钩,同评选文明单位,企业晋级挂钩,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一票否决的内容包括.县。乡 镇 街道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评选文明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上述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或治安责任人的评选先进。授予模范荣誉称号和晋职晋级。一票否决权由县级以上综合治理委员会提出建议,由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对一票否决可以提出建议 经乡 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决定,第二十二条.各地区,各部门 各单位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据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具体要求,每半年检查一次.全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每年检查评比一次.并适时召开会议 兑现奖惩 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第二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等荣誉称号或嘉奖.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绩显著的 二,疏导,调解矛盾纠纷。避免重大案件发生成绩显著的,三,教育。挽救。改造违法犯罪人员或帮教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成绩突出的。四.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与民族分裂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五 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见义勇为、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事迹突出的。六,协助公安、司法机关侦破重、特大案件的 七、其他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第二十四条.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部门,单位、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督促其履行.可以提出整改建议或给予通报批评 对仍不履行的。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分建议。接到建议的机关应在30日内将调查 处理情况送交提出建议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可以提出一票否决建议.一,领导不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本地区或本单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二,因主管领导。治安责任人不负责任 发生重,特大案件或恶性事故的。三.因管理松弛,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使国家 集体和公民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又不认真查处的,四、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提出警告.整改建议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五 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力,本单位职工中违法犯罪情况严重的.六、发生重大案件或恶性案件,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七。对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中负伤的公民不予及时抢救治疗的、八。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九,骗取荣誉的、第二十六条 对否决决定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否决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否决决定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在接到提出申诉的30日内进行复查.作出是否变更否决的决定、并答复要求复查的单位或个人。复查期内否决决定暂不执行,第二十七条,奖惩的审批权限,一 奖励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审批。奖励应以荣誉为主,辅以适当的物质奖励、费用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责 二。处罚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或公安司法机关提出意见,由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 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