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要把社会治安责任制同经济责任制,领导任期责任制结合起来 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同责任人的政治荣誉,政绩考核 职级晋升和经济利益挂钩.同评选文明单位.企业晋级挂钩 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 一票否决的内容包括,县。乡,镇.街道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评选文明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上述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或治安责任人的评选先进,授予模范荣誉称号和晋职晋级,一票否决权由县级以上综合治理委员会提出建议.由同级人民政府决定。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对一票否决可以提出建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二十二条,各地区 各部门。各单位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据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具体要求 每半年检查一次,全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每年检查评比一次。并适时召开会议。兑现奖惩.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第二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 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等荣誉称号或嘉奖 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绩显著的。二,疏导。调解矛盾纠纷.避免重大案件发生成绩显著的,三 教育,挽救、改造违法犯罪人员或帮教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成绩突出的.四,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与民族分裂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五.检举 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或者见义勇为。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六。协助公安 司法机关侦破重.特大案件的,七。其他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 第二十四条。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部门,单位、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督促其履行,可以提出整改建议或给予通报批评 对仍不履行的、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分建议,接到建议的机关应在30日内将调查,处理情况送交提出建议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可以提出一票否决建议.一 领导不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本地区或本单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二。因主管领导、治安责任人不负责任。发生重。特大案件或恶性事故的.三、因管理松弛 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 使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又不认真查处的,四,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 有关部门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提出警告 整改建议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五 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力,本单位职工中违法犯罪情况严重的.六,发生重大案件或恶性案件 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七,对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中负伤的公民不予及时抢救治疗的.八。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九,骗取荣誉的,第二十六条 对否决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否决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否决决定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在接到提出申诉的30日内进行复查。作出是否变更否决的决定,并答复要求复查的单位或个人、复查期内否决决定暂不执行.第二十七条。奖惩的审批权限、一.奖励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提出意见 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审批,奖励应以荣誉为主.辅以适当的物质奖励、费用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责。二 处罚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或公安司法机关提出意见.由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 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