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一条 要把社会治安责任制同经济责任制,领导任期责任制结合起来、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同责任人的政治荣誉.政绩考核。职级晋升和经济利益挂钩,同评选文明单位,企业晋级挂钩.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一票否决的内容包括.县,乡,镇.街道以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评选文明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上述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或治安责任人的评选先进。授予模范荣誉称号和晋职晋级、一票否决权由县级以上综合治理委员会提出建议 由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对一票否决可以提出建议。经乡 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决定。第二十二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据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具体要求,每半年检查一次、全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每年检查评比一次.并适时召开会议.兑现奖惩,总结经验,树立典型 表彰先进,第二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 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等荣誉称号或嘉奖.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绩显著的,二,疏导,调解矛盾纠纷.避免重大案件发生成绩显著的、三。教育,挽救。改造违法犯罪人员或帮教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成绩突出的,四、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与民族分裂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的。五。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或者见义勇为,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事迹突出的。六 协助公安.司法机关侦破重 特大案件的.七.其他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第二十四条,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部门,单位、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督促其履行。可以提出整改建议或给予通报批评 对仍不履行的,可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处分建议。接到建议的机关应在30日内将调查,处理情况送交提出建议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可以提出一票否决建议,一。领导不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本地区或本单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二.因主管领导、治安责任人不负责任,发生重,特大案件或恶性事故的,三.因管理松弛 防范措施不落实 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使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又不认真查处的 四,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经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提出警告,整改建议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五。因教育管理工作不力.本单位职工中违法犯罪情况严重的 六 发生重大案件或恶性案件 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七.对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中负伤的公民不予及时抢救治疗的。八,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重视 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九。骗取荣誉的 第二十六条.对否决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否决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否决决定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在接到提出申诉的30日内进行复查、作出是否变更否决的决定.并答复要求复查的单位或个人,复查期内否决决定暂不执行、第二十七条,奖惩的审批权限 一,奖励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审批 奖励应以荣誉为主,辅以适当的物质奖励,费用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责.二 处罚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或公安司法机关提出意见、由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