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治安职责第十条,各部门 各单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应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密切配合,互相协调,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职责是、一 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带头贯彻执行综合治理总体部署 积极参加各项综合治理活动。经常向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反映情况 报告工作、提出建议,二,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活动 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加强对社会面的有效控制,三、及时处理公民控告.检举或扭送的犯罪嫌疑人、并保护控告,检举、扭送人的安全 四。预防和打击吸毒贩毒制毒。制假贩假。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和取缔各种邪教组织,依法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管理 五,加强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非法出入境人员的管理、严格枪支弹药 民用爆炸物等危险物品管理、六 严格治安管理 检查指导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基层治保组织 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落实各项治安保卫措施,七.结合办案、处理来信来访 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单位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机制和防范机制 八 深入持久地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开展维护国家 集体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教育、九、做好防盗、防火及其他灾害事故的防范工作,十,做好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保外就医.假释人员的监督.改造、考察工作,做好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回访,帮教工作 十一,预防青少年犯罪,做好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十二,协助有关部门疏导调解各种民间纠纷、防止各类矛盾激化.第十二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职责是,一.对本单位的职工,家属。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安全文明创建活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 生活秩序.三。协助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本单位的违法犯罪案件。四、排查调处本单位内部或与单位有关的矛盾纠纷,五,教育、管理本单位的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六。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 州,县,乡.镇、应组织民兵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联防,加强对枪支 弹药的管理。第十四条,村,居.牧,民委员会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和完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注重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村社和安全文明家庭 二。加强对城乡居,村民的法制教育 社会公德教育和防盗,防火 防灾害事故教育 建立健全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及时调解各种民间纠纷、三。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开展村社联防,农牧户联防.民兵值勤等治安联防活动.四,协助公安、司法机关查处违法犯罪案件 做好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以及保外就医.假释人员的监督.改造,考察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五.关心青少年身心健康、配合单位,家庭 学校做好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工作。第十五条,每个家庭应教育家庭成员遵纪守法,做到夫妻和睦 敬老爱幼,搞好邻里关系.树立文明家风 配合社会,学校.加强对家庭成员尤其是青少年子女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做好家庭安全防范工作.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其监护人要切实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第十六条.公民应当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发现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举报 并向司法机关如实作证或提供线索,不得纵容,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分子,公民对正在实施犯罪或犯罪后被及时发觉的 通辑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人犯 应当举报或扭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