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属地管理原则。第三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必须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 行政的,文化的和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打击,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括打击.防范,教育 管理、建设,改造工作.主要任务是、一,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二。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 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对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文化、道德素质,采取措施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四,鼓励公民自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秩序.同民族分裂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五。加强交通要道,城镇和牧。农.民定居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种草山纠纷 六.加强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 挽救、改造工作,妥善安置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第四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其标准是,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遏制、社会丑恶现象减少,治安混乱地区和单位的面貌改观,治安秩序良好 第五条.本州行政区域内机关 团体,企事业单位、村,居,牧、民委员会.宗教活动场所及其它组织和公民必须遵守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