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和实施程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完善投资责任制和风险约束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下列资金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包括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资金,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中央预算内和省预算内补助资金、三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包括.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等基础性项目,二,教育 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险、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公益性项目.三。政府公共服务设施和政权基础设施项目、四.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第四条.政府投资遵循量财办事。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有利于城乡统筹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 可持续发展,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投资管理的规定,做好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后纳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的土地面积需求.项目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体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集约利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的要求、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按以下程序进行。一 制定投资项目中长期规划、二。规划评审通过后,进入项目储备库、三.编制下达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四,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五。编报和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六 编报和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或项目概算。七 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检查、八,项目竣工验收。九,项目后评估,第九条,属政府融资的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本付息方案。确保按时还款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