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和实施程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完善投资责任制和风险约束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 是指使用下列资金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包括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资金.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 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中央预算内和省预算内补助资金。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 赠款.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包括.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等基础性项目.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险 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公益性项目 三,政府公共服务设施和政权基础设施项目、四、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第四条,政府投资遵循量财办事,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有利于城乡统筹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 可持续发展,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投资管理的规定,做好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后纳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的土地面积需求。项目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体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集约利用 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的要求,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投资项目中长期规划,二、规划评审通过后。进入项目储备库,三.编制下达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四、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五。编报和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六.编报和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或项目概算、七,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检查、八,项目竣工验收。九,项目后评估 第九条,属政府融资的建设项目。业主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本付息方案,确保按时还款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