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第四十八条、龙岩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范围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严格依经批准的规划进行审批,严格按规划要求建设,沿山脚下布置的建筑。应严格控制高度和体量。不得对山体产生遮挡,高层建筑与山脚之间必须退让一定距离.同时应作景观分析和视线分析、中心城市一重山范围指城东的东宝山、翠屏山。城北的龙凤山。原蜈蚣山.鹰山,城西的西湖山,大锦山,黄邦山,城南的奇迈山风景林地及环城山体视线可达的范围内 树木不得砍伐.植被不得破坏 山体不得裸露 第四十九条,在小区整体景观和建筑色彩、风格和造型的塑造上要尊重传统,体现地方特色,在城市山水格局的风貌特色上也应当注重与传统文化相结合.第五十条、下列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新建。改建 扩建的建筑工程、二.新建,改建城镇道路,桥梁 管线 隧道及其他市政工程 三、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现代建筑的大修工程 四,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大修工程、五.沿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单独设置的城市雕塑工程,单独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工程和大型夜景工程,六、沿城镇道路的房屋外立面装修工程、七 依法应当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一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程序。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提出规划设计条件、二 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编制设计方案.由有资质的规划咨询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方案咨询,经修改完善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方案批复,方可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其中有关城乡规划内容,确认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并已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城乡规划部门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当日起20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书面告知理由 第五十二条、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向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委托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放样,其中包括各个转折点坐标。标高。配套设置的位置等,填发建筑放样核样单,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现场验线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第五十三条、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报送下列材料,一。填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二.当年有效的建设工程项目计划文件,仅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三.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设计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建筑设计方案,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五 建设主管部门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六 经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和消防,人防、气象等有关部门的施工图审查意见以及全套工程施工图.七。应交缴的相关费用的凭证、八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1年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延续1次、期限不得超过1年,未获得延续批准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动失效。第五十五条。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提供有房产测绘资质机构计算的施工图的建筑面积清单。施工图的建筑面积必须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建设工程地下室建设超出原审批或出让合同约定面积 且其使用功能为停车场、库、的,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审查同意后可计入总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第五十六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规划许可实行规划技术审查与规划许可审批分离的原则.规划许可涉及的规划技术审查工作由有相应资质的规划咨询机构负责 规划技术审查费用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承担,第五十七条,规划技术审查的范围,一 总体规划,二,控制性详细规划.三 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五,5000。以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第五十八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查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建筑方案,报市规划委员会审定。并根据市规划委员会审定的意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手续,第五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专项验收并提交土地主管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对符合规划条件的.换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出具规划竣工验收报告.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 重新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 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时.依法应将中小学、幼儿园,社区用房、文化体育,公厕,垃圾转运站 停车场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作为必要条件条件之一,项目业主必须进行配套建设、未按规定建设的.不得进行规划竣工验收、第六十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核实的内容。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内容包括.一,平面布局 核查建设位置。建筑红线.建筑间距以及与周围建筑或构筑物等平面关系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二。空间布局。核查建筑物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层高及功能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三,建筑立面,核查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立面是否与所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 建筑施工图等相符 四、主要技术指标,核查建筑面积,容积率等主要指标是否改变,五.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绿化工程 停车场、库 社区用房.垃圾站 市政公用设施 地下工程管线等是否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六,临时建设情况,用地红线内建筑临时设施是否拆除 经规划许可的临时建筑按规划要求执行,未经许可的建.构.筑物及原经许可但规划要求拆除的建.构,筑物是否已拆除、市政道路及管线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内容包括.一。道路.管线工程实施范围是否与规划许可一致.二,道路中心线,道路竖向控制节点标高,道路标准横断面等是否改变,三,道路附属设施,含天桥。地道等,是否按规划许可内容建设。四、管线管径,埋设深度、管线中心线 转折点和检查井等是否与规划许可一致.第六十一条、城市道路的标高。坐标及控制红线宽度 必须符合.龙岩中心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不得随意变更.在城市道路上架。敷 设工程管线、应服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综合管理 各种管线原则上应埋设在地下 城区现有电力,电讯。路灯等架空线应逐步改为地下埋设,第六十二条,城市重要地段,城市主干道两侧的建筑和政府投资的项目 以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 公用设施应采取方案设计招标或方案竞选.多方案比较.其余地块或非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规划要求的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由有资质的规划咨询机构组织专家评选。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设计方案、包括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电脑透视图或鸟瞰图、并制作成多媒体.有条件的应制作建筑模型,具体要求可以在方案招标或竞选文件中明确、第六十三条,城市规划区内、应坚持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板块运作,配套建设、的原则,按片区,街坊。组团成片开发进行审批.除小区配套建设外 依法不予审批零星规划建设用地 城市规划区内.位于规划城市道路。绿地,广场以及经有权机关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确定的用地。依法不予审批单位和个人房屋的改建 拆建 翻建,第六十四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拆迁安置应统一规划建设集中安置小区,不再单独按项目审批安置地。纳入经济适用房建设区域范围内的。不予审批农民新村的建设 经鉴定属危房的,可以申请在集中安置小区内安置。在划入可建新村区域范围内。经鉴定属危房的。可以由当地镇政府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按组团规划建设公寓式农民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