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按.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卖,转让.出租资质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吊销其资质证书 第三十一条,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证书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并处5万元以上至l0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第三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细则第十九条规定.造成房地产开发项目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给用户造成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赔偿损失,降低其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质证书。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子以处罚,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整改 并处以交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的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绐购买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