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前.言、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 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总负责人。李霆、总则 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结构部分,李霆 徐厚军,郑瑾、建筑电气部分 杜毅威 熊江.给水排水部分,金鹏 涂正纯,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建筑幕墙部分 王书华.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 王炜,张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