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罚则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用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一 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二,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的 三、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一,未取得,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擅自供水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二、擅自改动 损坏,拆除和侵占城市供水设施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三.擅自堵塞,切断水源或启闭管网闸阀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四、在城市供水设施半径0。5米范围内挖坑、取土,开沟、堆物、建筑的,危害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五。用供水管道代替避雷装置或者接地导线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六 擅自开启城市消火栓用水处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七,擅自拆装水表 损坏水表铅封.防拆盒及改变水表口径,更换改变闸阀位置。除拆没管材外 处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八、在城市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的罚款.并按水泵设计能力,抽水时间计算抽水量.按当时的最高水价收取水费,九 凡盗用自来水或采取不正当手段、线流.滴水。损坏.使水表停止运行,失效而进行窃水 除按水管口径流量,见附表一。以每天24小时计收水费一个月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追赔损失,没收用水器具。从事非经营活动的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处以违法所得的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蓄意破坏,盗窃供水设施的 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十一、转供城市公共用水的、除拆没管材外.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十二,违反供水水源保护规定的。处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按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处罚、有前款第。二、三、七,八、九.十一 等项所列行为之一、情况严重或拒绝处罚的、供水主管部门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罚收款应采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银行对罚收用户的违章款项应予办理、第四十一条,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