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计量、收费管理第三十二条。环卫部门、园林部门管护用水必须在供水企业指定的地点接管用水.并装表计量、按生活用水价格交费、第三十三条、用户必须与供水企业签订供水合同,按时交纳水费,水费每月收缴一次 凡在银行开户者、一律办理同城托收手续.其它用现金缴交水费者。每月到供水企业指定的地点交纳.凡逾期不交者,不管单位或个人。均按当月水费金额逐日加收1、的滞纳金累计计算 滞纳金低于人民币1元的按1元核收,拖欠水费达两个月或拒付水费者供水企业有权拆表.暂停供水、待缴清水费,滞纳金以及水表拆装费后才予恢复供水,拆迁户拖欠水费的、由拆迁部门配合供水企业从拆迁补偿费中代扣代缴、第三十四条.供水企业对用户每月实行定期抄表,按量收费 因水表发生故障或者其他非用户责任造成无法抄表时。供水企业应及时排除故障,按前三个月平均用水量计收水费.因用户的责任造成无法抄表时。除要求其限期纠正外,当月按上月用水量的两倍计收水费 如因用户责任造成连续两个月无法抄录水表的.按水表口径最大流量每天24小时核收当月水费,并责成用户限期纠正.第三十五条 水表计量准确性以快慢不超过正负3 为标准,用户对水表计量有异议时,可提出申请验表.预缴验表和水表拆装费。验表后、超过正负3,标准的 当月水费按比例退回或追收 并退还验表费、水表拆装费 如验表正常 验表费和水表拆装费不退、水费按原抄表数计算、第三十六条 用户暂不用水 应向供水企业提出书面申请 办理报停手续,报停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为自行销户 第三十七条 用户分表只作内部计量,总表和分表如有差额.其差额部分由用户自行负责解决 用户不得作为拖欠,拒付水费的理由 第三十八条,不同性质的用水共用水表的.按照其中最高水价计收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