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计量 收费管理第三十二条.环卫部门,园林部门管护用水必须在供水企业指定的地点接管用水,并装表计量、按生活用水价格交费、第三十三条,用户必须与供水企业签订供水合同 按时交纳水费。水费每月收缴一次.凡在银行开户者、一律办理同城托收手续.其它用现金缴交水费者,每月到供水企业指定的地点交纳。凡逾期不交者 不管单位或个人.均按当月水费金额逐日加收1,的滞纳金累计计算。滞纳金低于人民币1元的按1元核收。拖欠水费达两个月或拒付水费者供水企业有权拆表.暂停供水.待缴清水费。滞纳金以及水表拆装费后才予恢复供水、拆迁户拖欠水费的,由拆迁部门配合供水企业从拆迁补偿费中代扣代缴。第三十四条.供水企业对用户每月实行定期抄表,按量收费。因水表发生故障或者其他非用户责任造成无法抄表时。供水企业应及时排除故障、按前三个月平均用水量计收水费、因用户的责任造成无法抄表时。除要求其限期纠正外 当月按上月用水量的两倍计收水费,如因用户责任造成连续两个月无法抄录水表的,按水表口径最大流量每天24小时核收当月水费,并责成用户限期纠正,第三十五条,水表计量准确性以快慢不超过正负3,为标准.用户对水表计量有异议时 可提出申请验表。预缴验表和水表拆装费,验表后。超过正负3.标准的 当月水费按比例退回或追收、并退还验表费,水表拆装费.如验表正常、验表费和水表拆装费不退,水费按原抄表数计算,第三十六条,用户暂不用水 应向供水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办理报停手续.报停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为自行销户,第三十七条、用户分表只作内部计量,总表和分表如有差额。其差额部分由用户自行负责解决,用户不得作为拖欠、拒付水费的理由.第三十八条、不同性质的用水共用水表的.按照其中最高水价计收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