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Evaluation.standard、for,green,building,in。Qinghai,DB63,T.1110,2015,2015年版.发布日期、2015年3月26日,实施日期、2015年4月15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执行,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西宁市建委,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 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1110、2015,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已经专家审查通过 现批准发布,自2015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原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1110。2012,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同时废止、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授权标准主编单位负责解释、2015年3月26日前言、为了规范青海省绿色建筑、提高绿色建筑建设水平。由青海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组织,经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绿色建筑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成果,结合青海省地域特征及城乡建设发展需要。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 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 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2,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3,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 类评价指标。4、调整评价方法。对各类评价指标评分,并在每类评价指标评分项满足最低得分要求的前提下,以总得分确定绿色建筑等级.相应地,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1110、2012中的一般项和优选项合并改为评分项。5、增设加分项.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的提高和创新,6,明确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的评价方式与等级确定方法,7。修改部分评价条文.并对所有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赋以评价分值、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授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邮政编码 100013 本标准主编单位.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庾汉成。路宾,张时聪,马文生。孙峙峰、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员 袁闪闪。郎麒麟、樊娜.冶小平、祁海贤、王选,金汐。郝乐,韩蓉,张亚峰 马国峰 史红珺 赵娜.汪发红.杨文,吴波.朱琼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亚峰,王军、张佩琪,廖坤,臧青生,惠波。魏建新,王伯军 王海文.于杰 刘煜,靳亦冰,马传杰。高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