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Evaluation。standard for.green.building.in.Qinghai、DB63 T。1110,2015,2015年版,发布日期。2015年3月26日,实施日期 2015年4月15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执行.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西宁市建委,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1110、2015,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已经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发布,自2015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63,T,1110,2012,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同时废止,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授权标准主编单位负责解释 2015年3月26日前言、为了规范青海省绿色建筑 提高绿色建筑建设水平.由青海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组织.经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绿色建筑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成果 结合青海省地域特征及城乡建设发展需要.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 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 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2、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3,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 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4 调整评价方法.对各类评价指标评分。并在每类评价指标评分项满足最低得分要求的前提下。以总得分确定绿色建筑等级。相应地.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1110,2012中的一般项和优选项合并改为评分项,5。增设加分项,鼓励绿色建筑技术 管理的提高和创新,6。明确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的评价方式与等级确定方法、7。修改部分评价条文、并对所有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赋以评价分值.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授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邮政编码 100013,本标准主编单位,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庾汉成,路宾。张时聪.马文生、孙峙峰.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员、袁闪闪 郎麒麟。樊娜,冶小平,祁海贤 王选.金汐,郝乐、韩蓉,张亚峰、马国峰,史红珺 赵娜。汪发红,杨文,吴波。朱琼。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亚峰 王军、张佩琪.廖坤、臧青生、惠波。魏建新 王伯军。王海文,于杰.刘煜 靳亦冰 马传杰。高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