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Evaluation.standard for。green,building、in、Qinghai,DB63,T、1110、2015 2015年版.发布日期,2015年3月26日。实施日期。2015年4月15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执行、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西宁市建委 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1110、2015.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已经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发布,自2015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1110、2012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同时废止。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授权标准主编单位负责解释,2015年3月26日前言。为了规范青海省绿色建筑,提高绿色建筑建设水平、由青海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组织。经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近年来绿色建筑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成果、结合青海省地域特征及城乡建设发展需要 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 运营管理 提高与创新,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 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2、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3、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 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4。调整评价方法 对各类评价指标评分 并在每类评价指标评分项满足最低得分要求的前提下 以总得分确定绿色建筑等级。相应地,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1110,2012中的一般项和优选项合并改为评分项.5、增设加分项.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的提高和创新、6。明确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的评价方式与等级确定方法 7,修改部分评价条文、并对所有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赋以评价分值。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授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 100013,本标准主编单位、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庾汉成、路宾,张时聪,马文生,孙峙峰,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员。袁闪闪 郎麒麟,樊娜,冶小平,祁海贤。王选、金汐、郝乐 韩蓉。张亚峰.马国峰,史红珺。赵娜。汪发红、杨文.吴波,朱琼、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王亚峰 王军。张佩琪,廖坤,臧青生、惠波,魏建新.王伯军,王海文.于杰,刘煜 靳亦冰,马传杰。高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