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Evaluation standard。for、green.building in,Qinghai,DB63、T、1110,2015,2015年版。发布日期。2015年3月26日 实施日期、2015年4月15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执行,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西宁市建委,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 1110、2015,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已经专家审查通过 现批准发布.自2015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 1110 2012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同时废止,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 授权标准主编单位负责解释。2015年3月26日前言 为了规范青海省绿色建筑,提高绿色建筑建设水平。由青海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组织.经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绿色建筑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成果.结合青海省地域特征及城乡建设发展需要,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 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 2 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3。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 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 4 调整评价方法 对各类评价指标评分。并在每类评价指标评分项满足最低得分要求的前提下。以总得分确定绿色建筑等级 相应地,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63。T,1110、2012中的一般项和优选项合并改为评分项,5 增设加分项,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的提高和创新,6.明确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的评价方式与等级确定方法 7.修改部分评价条文.并对所有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赋以评价分值,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授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地址 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 100013,本标准主编单位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庾汉成,路宾、张时聪、马文生.孙峙峰,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员,袁闪闪。郎麒麟,樊娜.冶小平、祁海贤 王选,金汐.郝乐。韩蓉,张亚峰、马国峰。史红珺 赵娜 汪发红。杨文。吴波、朱琼。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亚峰.王军,张佩琪 廖坤 臧青生。惠波、魏建新,王伯军.王海文。于杰 刘煜、靳亦冰.马传杰 高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