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青海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州。市.地。发展改革委,司法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6。611号,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省实际,我委会同省司法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和的通知.青发改收费、2007,1058号,以下简称。通知、目前.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期已满.根据试行情况,经研究、现将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正式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海省律师服务收费 仍按 青海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进行管理,二.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律师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对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的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按附件执行.对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其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四。各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和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理。五、本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青发改收费,2007 1058号,中的.青海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同时废止.附件,青海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按计件方式收费的标准。1 刑事案件。1、侦查阶段、3000元.件。2 起诉阶段,5000元。件,3,审判阶段 6000元,件 4,办理自诉案件、5000元 件.因案件时间。地域跨度大。集团犯罪或案情复杂 影响重大的,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高于收费标准的3倍。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6000元,件,3 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进计算收取.标的额,收费费率、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 5 5,100001元 200000元的部分 5,200001元,500000元的部分,4,5.500001元。1000000元的部分.3、5.1000001元 2000000元的部分 3.2000001元,5000000元的部分,2、5000001元以上,1、4。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1、计件收费标准 3000,10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按照标的额收费。二、提供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代写各类法律文书等。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三 风险代理,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即律师事务所只收取基本办案费用.代理胜诉后委托方按约定标的额的百分比支付律师代理费.风险代理具体收费比例由委托方与律师事务所在标的额的30.的范围内协商收取。四,代理仲裁案件。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五 收费说明、1。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案件收费,西宁。含三县.及海东地区执行政府指导价.2,各州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案件按文中所列标准的80 执行、3.上述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的收费标准.1,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 按一审标准收费 2.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或曾代理一审或代理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酌情减收。3,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酌情减收,4。未代理一审.二审的申诉案件、按一审标准收费 5。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其民事部分按民事一审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