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青海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州 市、地。发展改革委,司法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我委会同省司法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和的通知.青发改收费.2007,1058号 以下简称.通知,目前,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期已满,根据试行情况,经研究,现将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正式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青海省律师服务收费、仍按,青海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进行管理 二,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 诚实信用的原则、三、律师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对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的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按附件执行,对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其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四.各执收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和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理,五。本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 青发改收费。2007.1058号。中的 青海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同时废止,附件 青海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按计件方式收费的标准,1,刑事案件.1,侦查阶段,3000元,件、2,起诉阶段.5000元,件,3。审判阶段,6000元 件、4,办理自诉案件.5000元、件、因案件时间、地域跨度大.集团犯罪或案情复杂.影响重大的 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 但最高不得高于收费标准的3倍。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6000元 件,3 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进计算收取,标的额。收费费率,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5,5、100001元,200000元的部分,5、200001元,500000元的部分.4。5、500001元,1000000元的部分、3,5,1000001元,2000000元的部分、3.2000001元 5000000元的部分,2、5000001元以上 1 4.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1。计件收费标准,3000,10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比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按照标的额收费,二.提供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法律顾问、解答法律咨询。代写各类法律文书等 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三,风险代理。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实行风险代理。即律师事务所只收取基本办案费用、代理胜诉后委托方按约定标的额的百分比支付律师代理费,风险代理具体收费比例由委托方与律师事务所在标的额的30,的范围内协商收取,四.代理仲裁案件,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收费,五 收费说明,1 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案件收费,西宁,含三县 及海东地区执行政府指导价.2 各州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案件按文中所列标准的80。执行,3.上述收费标准和比例是代理诉讼案件一个审级的收费标准.1,未代理一审而代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2.曾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或曾代理一审或代理二审、再代理发回重审、再审案件的、按一审标准酌情减收,3,曾代理仲裁的,诉讼一审或二审阶段按仲裁标准酌情减收 4。未代理一审、二审的申诉案件 按一审标准收费,5。执行案件按一个审级收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其民事部分按民事一审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