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Evaluation,standard.for green,building。in.Qinghai,DB63 T.1110。2015,2015年版.发布日期 2015年3月26日 实施日期。2015年4月15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执行 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西宁市建委.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63,T 1110 2015,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已经专家审查通过 现批准发布。自2015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 T,1110、2012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同时废止、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授权标准主编单位负责解释.2015年3月26日前言 为了规范青海省绿色建筑.提高绿色建筑建设水平.由青海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组织。经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绿色建筑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成果 结合青海省地域特征及城乡建设发展需要、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技术内容是 总则 术语,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2、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 3,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4、调整评价方法,对各类评价指标评分 并在每类评价指标评分项满足最低得分要求的前提下,以总得分确定绿色建筑等级 相应地、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1110.2012中的一般项和优选项合并改为评分项 5。增设加分项。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的提高和创新,6。明确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的评价方式与等级确定方法 7,修改部分评价条文、并对所有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赋以评价分值,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授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本标准主编单位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庾汉成 路宾、张时聪.马文生、孙峙峰,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员,袁闪闪 郎麒麟,樊娜、冶小平.祁海贤。王选,金汐 郝乐。韩蓉 张亚峰.马国峰 史红珺。赵娜.汪发红,杨文 吴波。朱琼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亚峰.王军,张佩琪。廖坤.臧青生,惠波.魏建新、王伯军,王海文。于杰.刘煜。靳亦冰,马传杰、高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