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Evaluation。standard,for、green、building.in、Qinghai.DB63,T,1110,2015 2015年版 发布日期。2015年3月26日,实施日期.2015年4月15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执行,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西宁市建委.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1110 2015.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已经专家审查通过 现批准发布。自2015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1110.2012,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同时废止,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授权标准主编单位负责解释。2015年3月26日前言。为了规范青海省绿色建筑,提高绿色建筑建设水平,由青海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组织,经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绿色建筑的实践经验 同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成果、结合青海省地域特征及城乡建设发展需要。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 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2,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3、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 类评价指标,4.调整评价方法.对各类评价指标评分、并在每类评价指标评分项满足最低得分要求的前提下.以总得分确定绿色建筑等级,相应地 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63、T,1110 2012中的一般项和优选项合并改为评分项.5 增设加分项、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的提高和创新、6、明确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的评价方式与等级确定方法 7,修改部分评价条文,并对所有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赋以评价分值.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授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邮政编码,100013 本标准主编单位.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庾汉成,路宾 张时聪 马文生。孙峙峰、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员、袁闪闪 郎麒麟,樊娜.冶小平、祁海贤.王选。金汐,郝乐、韩蓉.张亚峰.马国峰,史红珺、赵娜,汪发红、杨文,吴波.朱琼,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亚峰。王军,张佩琪,廖坤,臧青生、惠波 魏建新。王伯军 王海文,于杰,刘煜.靳亦冰 马传杰.高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