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Evaluation,standard,for,green。building,in,Qinghai,DB63.T.1110。2015.2015年版,发布日期,2015年3月26日。实施日期,2015年4月15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执行,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西宁市建委,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 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1110。2015、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已经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发布。自2015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1110。2012。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同时废止、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授权标准主编单位负责解释。2015年3月26日前言.为了规范青海省绿色建筑、提高绿色建筑建设水平。由青海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组织 经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近年来绿色建筑的实践经验 同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成果.结合青海省地域特征及城乡建设发展需要。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 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2。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3.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 类评价指标,4 调整评价方法 对各类评价指标评分,并在每类评价指标评分项满足最低得分要求的前提下 以总得分确定绿色建筑等级、相应地,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 1110.2012中的一般项和优选项合并改为评分项、5,增设加分项 鼓励绿色建筑技术 管理的提高和创新.6。明确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的评价方式与等级确定方法、7,修改部分评价条文,并对所有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赋以评价分值,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授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 邮政编码.100013.本标准主编单位,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庾汉成,路宾,张时聪 马文生、孙峙峰,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员,袁闪闪。郎麒麟 樊娜 冶小平 祁海贤.王选.金汐。郝乐,韩蓉 张亚峰、马国峰,史红珺,赵娜,汪发红 杨文,吴波,朱琼,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亚峰 王军、张佩琪,廖坤。臧青生,惠波 魏建新、王伯军,王海文,于杰.刘煜,靳亦冰.马传杰,高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