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Evaluation.standard for、green building in Qinghai,DB63,T 1110.2015,2015年版、发布日期 2015年3月26日.实施日期,2015年4月15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执行 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西宁市建委、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1110,2015.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已经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发布,自2015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63。T。1110,2012,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同时废止。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 授权标准主编单位负责解释 2015年3月26日前言,为了规范青海省绿色建筑、提高绿色建筑建设水平.由青海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组织。经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绿色建筑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成果,结合青海省地域特征及城乡建设发展需要。修订了本标准.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 术语,基本规定,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 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2、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3。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 类评价指标,4。调整评价方法,对各类评价指标评分。并在每类评价指标评分项满足最低得分要求的前提下、以总得分确定绿色建筑等级,相应地、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 1110 2012中的一般项和优选项合并改为评分项 5,增设加分项 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的提高和创新.6。明确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的评价方式与等级确定方法,7、修改部分评价条文、并对所有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赋以评价分值,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授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本标准主编单位。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庾汉成.路宾。张时聪,马文生,孙峙峰、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员。袁闪闪,郎麒麟,樊娜.冶小平、祁海贤.王选 金汐.郝乐 韩蓉,张亚峰、马国峰,史红珺.赵娜。汪发红,杨文,吴波,朱琼、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亚峰.王军,张佩琪、廖坤,臧青生。惠波,魏建新 王伯军,王海文。于杰,刘煜、靳亦冰、马传杰。高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