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Evaluation.standard、for、green,building.in Qinghai,DB63,T、1110、2015。2015年版。发布日期,2015年3月26日.实施日期。2015年4月15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执行.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西宁市建委、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由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青海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1110.2015、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已经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发布、自2015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3,T,1110。2012,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同时废止,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授权标准主编单位负责解释.2015年3月26日前言 为了规范青海省绿色建筑,提高绿色建筑建设水平.由青海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组织,经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绿色建筑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成果。结合青海省地域特征及城乡建设发展需要 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分11章,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 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提高与创新,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将标准适用范围由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 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扩展至各类民用建筑,2。将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3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在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管理六类指标的基础上,增加,施工管理、类评价指标.4、调整评价方法、对各类评价指标评分。并在每类评价指标评分项满足最低得分要求的前提下、以总得分确定绿色建筑等级 相应地.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63 T、1110 2012中的一般项和优选项合并改为评分项,5,增设加分项,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的提高和创新 6。明确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的评价方式与等级确定方法.7、修改部分评价条文。并对所有评分项和加分项条文赋以评价分值,本标准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授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地址 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 100013。本标准主编单位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庾汉成.路宾,张时聪 马文生,孙峙峰,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员.袁闪闪 郎麒麟.樊娜 冶小平。祁海贤.王选,金汐,郝乐 韩蓉,张亚峰.马国峰.史红珺 赵娜.汪发红.杨文,吴波.朱琼,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亚峰。王军,张佩琪 廖坤 臧青生、惠波.魏建新,王伯军 王海文,于杰,刘煜,靳亦冰。马传杰.高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