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2012年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喀什市2012年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市政办发 2012,73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喀什市2012年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是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牵头单位,规划.安监.城管.质监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好、落实好执法检查。务求实效.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总要求。着力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工作,严肃查处建设工程和建筑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制度化.规划化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及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我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为核心,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主线、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严肃查处当前建筑市场中比较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开平等,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城市建设和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二,工作目标.通过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不断加强。市场各方主体依法建设,诚信经营的意识得到提高。市场行为更加规范.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违法开工等问题得到基本扭转,当前比较突出的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及人员依法受到惩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力度明显加大.诚信体系等建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公开平等、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逐步形成。三,工作范围。2012年度综合执法检查的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四 主要任务 一,依法严肃查处建设单位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行为。一是建设单位不办理项目报建。施工图审查 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二是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未依法招标,或者规避招标。三是建设单位肢解发包工程,四是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或材料设备生产厂。供应商。五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另行签订并执行背离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或协议.六是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七是建设单位不认真履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责任,或者不认真履行对总承包。分包和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八是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非中标单位。二、依法查处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一是施工单位不具备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二是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三是施工单位不认真履行承包责任 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不具备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项目负责人与中标合同中双方约定的人员不一致且未进行变更备案,四是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未按相关规定在建设施工管理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五是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未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检验检测制度、施工现场存在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隐患、六是施工分包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七是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自治区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考核合格证书 或者未持证上岗.八是劳务管理体系不健全 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劳务作业人员工资、三,依法查处监理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监理单位违法转让监理业务,二是监理单位未依法履行职责,未按照规定配齐与所承接项目相适应的监理人员。三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四是监理单位不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实施监理.五是监理单位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隐患的,未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者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监理单位没有及时向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四,依法查处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超越资格许可范围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二是接受挂靠或违法转让招标代理业务,三是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四是涂改,倒卖 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 五是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六是采取违法违规手段操纵招标投标活动,五.检查方法和原则、检查采取听.看、查、测的四种方法进行.听。听取项目建设各方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进展情况汇报,看,查看建设项目依法办理有关建设手续,招投标 施工许可及相关工程资料情况.查。实地检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测,安排机动专项检测组实施监督检测 1、检查制度,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采用月检制度 针对在建项目数量多的特点.检查采用随机抽查.即从当月喀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供的在建工程项目一览表中随机抽取,2,检查数量,抽检工程数量一般为当月在建工程总数的10,但不少于10个工程。3,检查时间,原则上定于每月的下旬,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各单位,部门。4.检查要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提前一天通知受检工程项目的有关单位 要求。1,受检工程的建设 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受检时应到场。2 受检工程的报建材料。招标投标资料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资料,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资料、建设单位与各承包单位的合同及相关资料.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纸文件.工程监理资料,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等应存放在施工现场备查,3 项目总监 监理工程师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书应带到现场备查。六,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喀什市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卢振地 副市长,副组长.周跃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成 员.任彦启.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胡延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林启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樊清勇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朱 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魏志坚,市质监站站长,姜永辉。市招投标管理中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周跃武兼任 副主任由朱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重点抓好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具体事务的协调和落实。七 工作要求.一 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 深刻认识开展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 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组织好相关人员,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按章处罚。责任到人、二,加强监督.保证实效。要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的监督、做出的行政处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程序,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杜绝、随意执法.人情执法.和,检查走过场,等问题.在执法检查的同时,要及时总结检查中发现的难点,重点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研究。强化措施.促进工程参建各方依法建设,诚信经营、三 严格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组要按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组要弄清事实。落实证据,经被检查单位签字认可,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检查结果采用公示制度,检查中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检查组应根据问题轻重 向责任单位签发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有关责任单位应在限定期限内将存在问题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经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认后、报检查组备案.对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法违规。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隐患的工程、情节严重又拒不及时整改,要依法对责任单位或人员予以严厉处罚 同时纳入建筑施工企业业绩和诚信考核范畴、切实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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