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民用建筑外窗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实现自治州确定的建筑节能目标,规范我州民用建筑外窗的生产和应用管理 提高外窗技术水平和综合性能.依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20411,2007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2007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相关图集、新06J711。塑钢节能门窗,新07J715,铝合金 断热桥.门窗。新08J,T714,铝塑复合平开窗等通则、规范、标准.结合自治州气候特点以及建筑外窗应用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州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民用建筑外窗 不包括建筑幕墙和建筑外门,的应用,第三条。全面推广应用标准化外窗系统.标准化外窗系统新技术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推广认定,鼓励采用外窗遮阳一体化和新风系统一体化技术、积极开展门窗产品性能标识认证。第四条 建筑门窗的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外窗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 保温性能指标值.并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设计中有选用标准图集的 应注明外窗标准设计图集号和外窗编号.指明窗的种类。系列、规格以及所配的玻璃品种,厚度等、第五条、设计单位如采用现行国家和新疆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中提供的相应门窗洞口尺寸及其窗型系列抗风压性能计算表范围外非标外窗.下称非标外窗 在施工图设计时 设计单位对外窗构件的荷载效应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风荷载 永久荷载和地震作用的最不利组合、民用建筑外窗传热系数应符合建筑节能的要求,并积极推广采用传热系数不大于2。0。W,m2K的建筑外窗系统 第六条。建筑外窗的主要性能应符合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其中严寒地区气密性能应不小于6级,寒冷地区7层以下的建筑不小于4级,7层及7层以上的建筑不小于6级。水密性能应不小于3级,250Pa。对于塑钢窗。含铝塑复合窗,抗风压性能多层建筑应不小于3级 2 0KPa 外窗单樘最大尺寸不得超过2100mm、2100mm、高x宽,高层建筑,100米以下、应不小于4级、2.5KPa,外窗单樘最大尺寸不得超过2100mm。1800mm。高x宽.对于铝合金窗。抗风压性能多层建筑应不小于3级、2。0KPa,外窗单樘最大尺寸不得超过2100mm.2400mm。高x宽。高层建筑应不小于4级,2.5KPa。外窗单樘最大尺寸不得超过2100mm.2100mm.高x宽.对建筑设计图纸.多 高层建筑.外窗表中窗洞口尺寸超过以上单樘最大尺寸规定的必须采用组合拼樘制作,建筑外窗为组合窗时,拼樘料的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材料质量须符合要求 拼樘料应左右或上下贯通、拼樘料内的钢衬上下侧应与主体结构可靠锚固、组合料及阳台转角处外侧缝隙应做密封处理,第七条,对于二次设计的外窗 外窗的施工图应经主体设计单位认可.并应报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专项审查.外窗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包括型材规格,安装大样和型材表等.第八条,建筑外窗所用的玻璃必须符合.建筑玻璃使用技术规程 JGJ113、2009 和。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筑物中七层及七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面积大于1 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倾斜安装的铝合金窗及人员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易于受到人员和物体碰撞的外窗应采用安全玻璃。第九条、建设单位在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进行审查时。除应提供施工图和相应专业的计算书外。还要提供非标外窗完整的立面分格.型材规格及安装大样.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把关建筑外窗的设计质量与深度 第十条。高层及超高层民用建筑各单一朝向及不同楼层的外窗性能设计等级应统一取值。第十一条。建筑外窗不得使用国家和我省明令淘汰的材料、严禁使用非隔热断桥型材铝合金单层窗.非多腔体型材塑料窗.隔热断桥铝合金型材不得使用PVC隔热条,第十二条,建筑外窗应采用中空玻璃。单中空层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得小于12mm。玻璃厚度应不小于5mm、双中空层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得小于9mm、玻璃厚度应不小于4mm.第十三条.为保证中空玻璃装配质量 窗框型材截面宽度应为。隔热断桥铝合金推拉窗不小于80mm 平开窗不小于55mm.铝塑复合推拉窗不小于90mm、平开窗不小于65mm、玻璃钢推拉窗不小于80mm.平开窗不小于55mm,多腔体塑料、铝塑,钢塑复合推拉窗不小于88mm.平开窗不小于65mm.型材检测老化时间不小于6000小时,第十四,高层建筑节能窗宜选择用A类型材,多层建筑塑料型材不低于B类、可视面厚度2 5mm以上。型材截面宜采用五腔型材 不应少于四腔、门窗安装应采用镀锌钢片连接固定。固定片厚度不应小于1,5mm、固定片间距不大于500mm、固定点从距离转角180mm处开始设置。第十五条,密封胶条应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硅橡胶等热塑性弹性密封条 不得使用PVC密封胶条,推拉窗应使用硅化加片毛条 不得使用非硅化毛条或非硅化加片毛条,嵌缝填充胶应使用中性硅酮密封胶,不得使用酸性硅胶。第十六条。五金配件应用中,平开窗不得使用单点执手,不得使用铝质.塑料及铁质底座合页、连接五金件应采用不锈钢螺钉 不得采用镀锌螺钉,窗扇用角码应采用尼龙、铸铝等材料.不得采用PVC材料 第十七条。民用建筑外窗安装采用附框安装的 附框性能应满足节能,强度高 耐腐蚀,耐久性好等要求,积极推广采用节能型附框,节能型附框材料性能应满足,导热系数、25 应不大于0。2W.mK,吸水率。24h。应不大于0.5。加热后尺寸变化率。60.24h。应不大于0.1.握钉力应不小于4000N,第十八条 高层建筑后砌轻质砌块或加气混凝土块窗台。必须设置厚度不小于100mm.强度等级不小于C20的钢筋砼窗台板,板带,确保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固定.第十九条,建筑外窗安装应采用镀锌铁片连接固定,设计单位应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详细标明外窗的固定做法.一般情况下 砼墙洞口采用射钉或塑料膨胀螺钉固定、承重多孔砖墙洞口预埋砼实心砌块.非承重空心砖墙体洞口应采用钻洞填入C20砼或预埋砼实心砌块的方式。用钢膨胀锚螺钉固定.不允许直接固定在空心砖薄壁上.轻质砌块或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洞口应采用预埋实心砌块或连接铁件的方式安装。第二十条,门窗生产企业应制定标准化外窗系统产品标准,并在产品醒目位置标识该外窗系统产品的组成和性能指标,进入施工现场的产品。必须经过材料中心备案.并向建设 监理、施工单位出示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门窗产品生产企业红章并注明在复印件上注明所对应的工程项目名称,第二十一条。承包建筑外窗安装工程的,应具备与该工程等级相符的门窗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应向质量监督,建设,监理等单位提供企业专业承包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施工现场建造师资格证书及相关岗位职务任命证书,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且按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的方案、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第二十二条、加强对建筑外窗的监督检查力度,在主体工程验收前外窗安装单位应做样板窗,要在建筑外窗进入建筑工地后进行产品抽查,凡使用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建筑外窗的工程项目 不予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第二十三条,建筑外窗工程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及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验收规范,GB50411的有关规定、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外窗制作,安装单位应提供统一的质量保修承诺书,第二十四条。质量监督机构应采取抽查建筑节能外窗工程的实体质量和相关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方法,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确保外窗工程质量.第二十五条,监督检查时发现违反规范规程中,强制性条文.的。应当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质量违规行为。监督机构应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查处 第二十六条.自暂行本规定执行之日起未安装的建筑外窗工程按此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本暂行规定由巴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暂行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