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第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 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码头 铁路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提供以下材料.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二,基建计划,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批复,四,消防审核意见、五 缴费通知、六,人防工程审批表,七,开工报告.八、扩初批复、九,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十.档案馆意见。十一,属于加层或改建的、必须提供产权证明或结构。基础鉴定报告.十二.建筑施工图 平.立、剖,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照建筑工程设计要求通知单的要求 委托设计部门进行方案设计 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设计方案后.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和工程设计要求。对方案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建筑设计方案,7个工作日内下达方案批复,三,建设工程涉及消防。环保,人防 收费等相关部门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四.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在收到合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材料后.应对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等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或个人 对符合要求的。7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三条,临时性建,构、筑物的建设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 界线和使用期限、并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的审查要求和程序进行审查同意后,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性建,构、筑物的建设必须严格控制.临时性建。构、筑物不得超过二层,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