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第十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码头 铁路和其他工程设施 必须持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二.基建计划。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批复,四 消防审核意见,五,缴费通知、六。人防工程审批表.七、开工报告,八,扩初批复,九、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十。档案馆意见、十一、属于加层或改建的。必须提供产权证明或结构.基础鉴定报告.十二.建筑施工图.平。立.剖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照建筑工程设计要求通知单的要求。委托设计部门进行方案设计.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设计方案后,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和工程设计要求.对方案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建筑设计方案。7个工作日内下达方案批复,三、建设工程涉及消防,环保.人防,收费等相关部门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四、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在收到合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材料后.应对建设工程的性质、规模等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或个人 对符合要求的、7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十三条.临时性建 构,筑物的建设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界线和使用期限、并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查要求和程序进行审查同意后,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性建,构,筑物的建设必须严格控制,临时性建 构,筑物不得超过二层 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 应提前一个月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期,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