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市政和管线工程的审批第十四条。修建市政和管线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必须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第十五条,市政和管线工程规划审批.可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 申请、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1,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有关批准文件和相关资料。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或下达测绘任务通知单.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划路径红线或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及其附件、附图。或提供相应的文字说明.二,进行市政 管线工程设计.建设单位或个人根据路径红线或,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 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的书面申请。并报送市政,管线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如涉及相关部门的.应根据规划要求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申请和市政。管线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核发审查意见或在工程设计方案中注明.3。市政、管线工程施工图通过审查后,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件.并征求市政.质检。档案馆的相关意见,4.工程施工图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齐全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办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申请书、二。管线工程的现状地形图、或示意图。并由建设单位标绘选址意向.路径.三。道路工程的现状地形图和道路规划.四,大型管线项目或道路工程的计委 建委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性文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书、二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划的路径红线或核发的,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及其附件、附图、或提供的相应文字说明.三,工程施工图,四.大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工程设计批准文件、五。需要办理征地或临时征地的,须报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十八条 对涉及征地的市政和管线工程、参照本规程第二章办理征地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