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市政和管线工程的审批第十四条.修建市政和管线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必须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第十五条,市政和管线工程规划审批 可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申请 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1 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有关批准文件和相关资料。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或下达测绘任务通知单、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划路径红线或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及其附件 附图,或提供相应的文字说明。二、进行市政,管线工程设计。建设单位或个人根据路径红线或、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要求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书面申请、并报送市政,管线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如涉及相关部门的.应根据规划要求征求相关部门意见、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申请和市政。管线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核发审查意见或在工程设计方案中注明.3.市政.管线工程施工图通过审查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并征求市政,质检,档案馆的相关意见,4、工程施工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齐全后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 办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申请书 二。管线工程的现状地形图、或示意图 并由建设单位标绘选址意向,路径.三 道路工程的现状地形图和道路规划.四。大型管线项目或道路工程的计委 建委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性文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书,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划的路径红线或核发的。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及其附件.附图 或提供的相应文字说明,三.工程施工图。四.大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工程设计批准文件、五,需要办理征地或临时征地的,须报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八条、对涉及征地的市政和管线工程。参照本规程第二章办理征地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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