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市政和管线工程的审批第十四条,修建市政和管线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必须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第十五条,市政和管线工程规划审批、可按以下程序办理、一,申请。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1、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有关批准文件和相关资料.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8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或下达测绘任务通知单。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划路径红线或核发 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及其附件。附图、或提供相应的文字说明,二.进行市政.管线工程设计,建设单位或个人根据路径红线或。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书面申请,并报送市政.管线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 如涉及相关部门的,应根据规划要求征求相关部门意见。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申请和市政.管线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核发审查意见或在工程设计方案中注明。3 市政、管线工程施工图通过审查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并征求市政。质检 档案馆的相关意见,4.工程施工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齐全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须提供以下材料。一 办理 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申请书。二 管线工程的现状地形图。或示意图,并由建设单位标绘选址意向、路径.三.道路工程的现状地形图和道路规划 四。大型管线项目或道路工程的计委,建委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性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划的路径红线或核发的 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及其附件,附图。或提供的相应文字说明,三 工程施工图,四 大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工程设计批准文件.五,需要办理征地或临时征地的。须报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十八条.对涉及征地的市政和管线工程,参照本规程第二章办理征地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