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第五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申请使用建设土地,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须申请办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新建,扩建,迁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二,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进行建设的 三,调整 交换用地进行建设的.四、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五 因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第六条,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提供以下材料.一、辽宁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二,土地权属证明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三,可研报告批准文件,指政府投资和由政府担保的银行贷款投资项目.或计划部门批准文件 四。地形图。规划定线图,五.控制性或修建性详细规划图及规划批复.第七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批、一。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在受理合格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材料后,根据建设项目的用地性质,规模等 按照城市规划和选址意见书的要求 勘定建设项目的用地位置和拆迁范围、二。根据建设工程所在地段城市规划和已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提出建设工程设计要点。8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设计要点通知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八条。招,拍、挂的各类建设用地必须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有关的土地出让合同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土地使用权转让时 不得改变原有的规划设计条件,受让方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前,必须持转让合同 转让地块的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九条 临时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确需使用土地的,必须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期满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拆除。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 应提前一个月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