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 DB51/T 2721-2020
  • 四川省众创空间服务规范 DB51/T 2699-2020
  • 攀枝花市医养结合服务点 第3部分:老年住宿服务类 DB5104/T 25-2020
  • 宜宾市绿色院落建设指南 DB5115/T 42-2020
  • 四川省自然教育基地建设 DB51/T 2739-2020
  • 四川省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 审计监督 DB51/T 2719-2020
  • 南充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3年
  • 四川省低温储粮技术操作规程 DB51/T 2714-2020
  • 四川省聚酰亚胺泡沫技术规范 DB51/T 2683-2020
  • 四川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规范 DB51/T 2741-2020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五条 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要贯穿于项目管理全过程、防止出现项目概算不足 资金来源不落实和项目超概留有资金缺口.确保投资效益和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第六条.州,县财政根据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的性质和争取的难易程度,适度安排项目调研。前期编制.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专项经费、前期工作专项经费,由州,县财政设立专户.实行财政直接预算支付及管理,严格专款专用,严防截留挪用 州管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原则上控制在4000万元左右 按照。总额控制,流动使用,及时归还.的原则安排使用,州财政局会同州发改委 根据州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决定的相关意见负责下达使用计划 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的调拨,使用纳入项目建设总概算一并监督管理,第七条.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制。财政部门依法参与招标活动 第八条。财政部门依据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和经审查批准后的工程概。预算下达支出预算、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支出预算一经确定、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对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重点项目.财政部门不得下达支出预算,第九条。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比较集中的县,财政部门要派驻重点项目财务监督员 指导、监督项目建设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