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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申请与准入第二十四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它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员.第二十五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二。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三、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单身人员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 除应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年龄应满28周岁、第二十六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租赁 公共租赁住房,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工作不满5年,四。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第二十七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来三门峡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3年以上,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三,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四,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五,非本市的户籍证明,第二十八条。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未实行实物配租和 领取租金补贴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第二十九条.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向户籍所在地的、乡 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按,三门峡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资格认定.提交下列材料,一.三门峡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 户口簿,三、月收入证明,四,婚姻状况证明,五.住房情况证明,六.市人民政府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对审核无异议的家庭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放 三门峡.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第三十条。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参照 三门峡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的有关 规定进行资格认定。提交以下材料,一,三门峡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二,申请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明 劳动,聘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费缴纳证明等.三,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和申请人员的收入证明 四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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