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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申请与准入第二十四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确 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它家庭成员为共同 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员、第二十五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二。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三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的80。单身人员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除应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年龄应满28周岁、第二十六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租赁 公共租赁住房.一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三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工作不满5年,四.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 公有住房 第二十七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来三门峡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养 老保险费3年以上。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三、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四。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五、非本市的户籍证明,第二十八条。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未实行实物配租和、领取租金补贴的 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第二十九条 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 应向户籍所在地的、乡 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按 三门峡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资格认定 提交下列材料,一 三门峡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三 月收入证明。四.婚姻状况证明.五、住房情况证明,六,市人民政府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对审核无异议的家庭,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放。三门峡.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第三十条、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参照,三门峡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认定.提交以下材料,一。三门峡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二 申请人员身份证 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费缴纳证明等。三 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和申请人员的收入证明,四,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五.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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