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 建保。2010.8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豫政 2011.52号,精神 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 划,建设、分配.使用、管理及监督,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 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供应的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第四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坚持政府组织 社会参与.多元投资,统筹发展、依法管理的原则,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核,建库。配租,租金收取及住房出售,回购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租金标准和住房销售价格、对县、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 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市发展改革 财政.规划,国土资源,民政 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公安,税务、金融,监察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 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市,区、负责本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各乡,镇 街道,依照本办法规定,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受理,审核,公示、登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