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 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 建保。2010.8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豫政,2011.5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分配、使用.管理及监督,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 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 面向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供应的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第四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坚持政府组织 社会参与,多元投资,统筹发展。依法管理的原则,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核,建库.配租.租金收取及住房出售 回购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租金标准和住房销售价格。对县、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监督和检查,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民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税务,金融,监察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 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 市,区。负责本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并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 依照本办法规定.负责辖区内公 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受理.审核.公示,登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