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我市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 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豫政.2011、52号。精神 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 建设 分配,使用.管理及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 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 面向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供应的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第四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 多元投资,统筹发展。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核。建库、配租。租金收取及住房出售.回购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租金标准和住房销售价格。对县、市 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公安、税务。金融、监察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市,区,负责本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并组织实施 各乡,镇 街道,依照本办法规定,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受理、审核 公示.登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