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多渠道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豫政、2011 5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成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 建设、分配 使用。管理及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 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本市中等偏下收 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供应的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第四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多元投资.统筹发展 依法管理的原则、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核,建库 配租,租金收取及住房出售 回购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租金标准和住房销售价格,对县,市,区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市发展改革,财政 规划。国土资源,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税务,金融,监察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 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 市、区,负责本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并组织实施 各乡.镇,街道、依照本办法规定.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受理 审核。公示、登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