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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土地法律,法规的实施,加强执法监督,及时制止和纠正土地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土地违法者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土地监察 是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在本行政区域内执行和遵守土地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行政执法活动。第三条.自治区土地管理部门主管全区土地监察工作.地 市 县土地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监察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监察工作。市 县土地管理部门可以对市辖区,乡,镇.土地监察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使土地监察职权,行政监察.建设.公安、工商.环境保护.农业.林业 地矿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土地管理部门做好土地监察工作,第五条、土地监察实行预防为主 预防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办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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